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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 所见略同


  春风吹度,万物复苏。

  天气已经转暖,空中弥漫着香草气息,带来浓浓雾霭。

  在金城至广武郡的官道上,一千余人马浩浩荡荡地蜿蜒前行,在极远处就能听到铿锵的脚步声和衣甲兵器摩擦碰撞的的响动。

  由于张骏对军纪阵列要求极为严格,所以即便军卒们已经被露水打湿了衣服,仍然要全副武装的赶路。在张骏看来,行军也是练兵的重要方式,特别是长途跋涉,很能锻炼一支队伍的毅力和韧劲。

  想当初虹军走了两万五千里,最后剩下的全都是精锐之师,不但坚韧不拔,而且能战至最后一人。在如今这个战损三成便会全军崩溃的时代,锻炼军卒的整体毅力是十分重要的。他虽然不敢指望自己的兵能有什么崇高信仰支撑,但在军功赏赐的利益驱动下,能达到后世虹军的半成便足矣横行天下。

  终于,沉闷的前行伴随着一声声低沉的号角渐渐停下,无数身背令旗的传令小校纵马从前到后来回奔驰。片刻后,各个队主就吩咐下来:所有人就地休息,将主爱护将士,让大家烘干了衣服再走。

  广武城在金城以西百二十里外,这点距离按照如今的行军速度,大概日落黄昏时就可以抵达。

  论起古代行军的速度,一日可行多少里并没有固定的数据。通常而言,步兵一日可行一舍(三十里),马兵可行一百里。但这个量化值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行军不是运动员在操场上跑圈,军卒们可都是要穿着盔甲、拿着兵器、背着粮食赶路的,即便配备了辎重车队,还要考虑到地形、气候等等其他因素。

  魏晋时期的行军速度,根据《三国志》与《晋书》中相关记载,有一个例子可以作为佐证,给出参考。孟达在新城起事,司马懿从南阳(即宛)出征,新城与南阳相距一千二百里(相当于现在的四百五十公里),司马懿仅用八天时间就兵临城下,平均每天行军五十六公里(司马懿的部队是步兵)。由此可见,在强行军或者道路顺畅的情况下,步卒并非只能日行一舍。

  另据《荀子》一书中记载,战国时魏国的“武卒”是按一定条件选拔的,其中就有一条身负武器、甲以及三日军粮,半天必须能走“百里”(相当于现代的三十公里)。

  实际上,古代军伍一般采取的是马步兵编制,数万的步兵肯定保有着几千的先锋骑兵。秦时白起在华阳之战时,曾率军八天行军八百里,平均每天一百里,虽然没有史料证明秦军都是骑兵,但也无法证明秦军都是步兵。汉武帝元狩二年,霍去病将万骑出陇西,“转战六日,过焉支山千有余里,合短兵,鏖皋兰下,杀折兰王,斩卢侯王,锐悍者诛,全甲获丑,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捷首虏八千九百六十级,收休屠祭天金人”。此战霍去病六日内转战千余里,平均每日行程应该在一百六十里以上。

  总而言之,纠结行军速度的数值并不现实,张骏心里只知道日行一舍的规矩,但现在明显也比日行一舍要快得多。因为凉州并不缺马,骡子更是数量众多。所以从金城出发时可以算是有一半人都骑着马,再加上辎重大车还能搭乘一部分士卒,所以速度明显快上很多。

  眼见天色还早,张骏勒住缰绳,停了下来。身后一众亲卫们也纷纷驻足,有人去拴马,有人则服侍将主卸甲。

  “呼······”待铁甲被取下,张骏长吁了一口气,让胸腔灌满新鲜的空气。这时,已经被汗水和露水淋透的胡硕也走了过来,他早就将盔甲扔给了小卒,自己光着膀子,从辎重营那里取来一张胡床摆在主公身后。

  张骏笑了笑,温声道:“你这憨货,去给军师和各个军佐也搬胡床来!”

  胡硕咧嘴一笑,抱拳道:“诺!”然后就招呼几个军卒去辎重队了。

  这时候宋沛、韩虎、索三戒、江宛也先后赶了过来,只是张骏的眼神一直盯着江宛看个不停。已经湿透了的麻衣紧紧地裹在江宛身上,虽然曲线并不明显,但因为知道内情,所以张骏鬼使神差地盯着她不放。

  江宛也察觉到张骏有些火热的目光,依旧蜡黄的脸蛋上闪过一丝恼意。好在大嗓门的索三戒嚷嚷道:“这个鬼天气,穿着衣裳冷,脱了热,全身都湿漉漉的······”

  韩虎也抱怨道:“这鬼天气,晚上若是吹起冷风,弟兄们怕是要遭不住的······”

  一向儒雅的宋沛扯开前胸的衫口,进言道:“主公,不若就地休整,明日再到广武郡不迟。”

  张骏摇了摇头,马鞭一下又一下地轻轻敲打着另一只手,用不容置疑的口吻道:“耽误不得,半个时辰后全军开拔,今日就在广武郡城过夜!”

  几人见主公主意已定,便不再多言。

  江宛站得略远,因为现在大家全都衣衫不整,一群老爷们儿聚在一起,根本就没有避讳,连他的表兄宋沛都把她的存在忽视了。更别提拎着好几把胡床一路跑来的胡硕,身上的腱子肉不停地抖动,配合着汗水在微弱的阳光下闪闪发亮······

  胡床是一种便携式坐具,东汉末由西域传入内地,造型简洁,使用方便、可张可合。张开时可以作坐具,合起时可以提挂,有点类似于今天的马扎。《风俗通》云:“灵帝好胡床,董卓权胡兵之应也。”显然胡床最初仅限于皇室和贵族使用。东晋十六国,胡床因其携带方便的优点,被广泛应用于军事领域。例如指挥战争、观望敌情、行军休息等等方面,都离不开它。

  张骏示意诸位坐下,开口道:“即将到达广武郡城,对于如何处理豪族瓜分内附遗民之事,要拿出一个具体的章程。”

  胡硕抢先开口,他将自己油亮的胸脯拍的咚咚作响,道:“主公,还有甚章程好说,您只需派俺杀将进去,保准那群鼠辈乖乖就范!”

  “不可!”韩虎反对道:“主公威名远布于匈奴,那是抵御外辱。对自家子民杀戮,便是不仁。你这厮难道要陷主公于不义?”

  “俺啥时候说要陷害主公?”胡硕虽然官职低于韩虎,但根本就不怕他,嚷道:“你这厮休要胡言,难道是想吃俺的拳头不成?”

  韩虎被当面顶撞,也怒道:“胆敢以下犯上,不怕军法么?”

  谁知胡硕倒也光棍,直言道:“怕又怎地,就是打了俺板子,俺也不惧!”

  张骏在第一天招纳胡硕时,就知道这厮难管教,当下呵斥道:“休要胡言,还不退下!”

  胡硕低着脑袋站到一边,他还是很怕张骏的,别看这主公年纪不大,但赏罚分明,而且绝不徇私,他是没胆子在张骏面前放肆。

  宋沛清了清嗓子,进言道:“泽清倒是有一计······”

  “哦?”张骏笑道:“吾之子房,快说快说!”

  宋沛道:“主公如此泰然,料想也胸有成法。”

  张骏点头道:“却是有个念头······”

  “哈哈哈。”索三戒打趣道:“主公和泽清兄何不效仿先贤,各自写在手中,看是否想到了一处?”

  “妙!”张骏也来了兴致,当即便命人送来笔墨,和宋沛各执以笔,在掌中写下一字。

  片刻后,两人亮出掌心,众人凑上来看罢,均赞道:“果然是所见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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