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鸠占鹊巢的野鸡
第27章 鸠占鹊巢的野鸡
是个戴着眼镜的少年。
说话语气有几分自嘲,还有几分讥笑。
“这是你不要的?”沈鹿仰头问他。
少年没有回答沈鹿,居高临下的睨了她一眼,啪一下,用力关上了窗。
沈鹿被他突如其来的脾气弄得很是莫名其妙。
她自认态度很友善,没有冒犯他的地方,怎么就那么大的火气。
不过是不认识的人,她很快就把这些抛诸脑后,抱着花盆回去了。
有现成的花盆和土,她偏要试一试能不能种东西出来。
看这土干到裂开,说不定是因为缺水才种不出来东西呢?
商城里有种子,而且还很便宜,比直接买菜划算多了。
沈鹿对种植没有太深的研究,但以前在自家小阳台种过小葱大蒜辣椒这种不太需要费工夫的菜。
于是她在商城里兑换了一些小葱的种子。
好养活,生长时期短,而且她现阶段也能用上,是最好的选择。
按照种植说明把种子撒下,浇上水,沈鹿把花盆放在了窗台上。
然后拿上干净衣服去十五街区洗澡洗衣服,回来后准备出摊用的食材,忙忙碌碌的,一刻也不得停歇。
好在都是做惯了的事,没什么难度。
任务适时发布了。
【叮咚~发布任务:请卖出40杯薄荷水,30个鸡蛋仔,以及30份麻辣烫。】
快十一点的时候,汪大个来了,两人推着东西出摊。
远远就瞧见她经常摆摊的地方已经有人在等了。
是小摊的忠实客户!
沈鹿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有人在她出摊前等,说明她的东西很好,得到了大家的认可。
也确实,最近人气值涨的相当快,已经400+了。
沈鹿以最快速度摆好东西,给客人一个个出餐。
期间还有两个人因为排队吵了两句嘴,不过没等沈鹿出手,不知什么时候到的马老三就给解决了。
马老三脸上堆着讨好的笑:“沈老板,几天不见,你小摊上东西多了不少啊。”
这个铁盒子里煮着汤,里面有萝卜、豆皮、海带和魔芋豆腐,他有幸在开年会的时候吃过一次。
叫什么来着?
马老三记不起来了,但就记得很好吃。
这铁盒子肯定是薛粲给她弄来的,还有这些食材,薛粲可是疾风佣兵团的团长,自然有这个实力,不然光靠沈鹿肯定没路子搞来这些。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说沈鹿有点讨厌马老三,但现在她没有摆脸色的资本,客套的应付了几句。
“马哥今天来收管理费?”
“是,正好路过。”马老三搓了搓手,“这个怎么卖,给我来一份呗?”
“不用给钱,就当我请马哥了。”沈鹿动作利索,给马老三每个食材都捞了一个。
“那怎么行,给钱,必须给钱。”
马老三当然是想白嫖,可又怕薛粲知道了来找他算账。
不就几十星币,给了就给了。
后面客人还有很多,沈鹿就不推脱来推脱去的耽搁时间了,直接报了钱数。
马老三给了钱退到一旁开吃,一辆线条流畅,造型拉风的跑车突然驶入销金街,准确无误的停在了沈鹿小摊前面。
“这可是最近大热电影狗狗侠的同款跑车,要上百万星币!”马老三边吃着麻辣烫,边给小弟们科普,“我还以为只有晚上才能在销金街运气好才能看到,没想到白天也行。”
毕竟晚上的销金街才是最热闹的,上城区的人就算要来玩,也只会挑晚上。
上百万星币的跑车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沈鹿也不例外。
她来这里快一周了,还是第一次看见如此拉风的跑车。
驾驶位的门打开,伸出来一条玉腿,顶着一头黑色大波浪的女孩从车上下来,脸上架着一副墨镜,遮住了大半张脸。
但沈鹿还是认出她了。
准确的说,是和原主记忆里的某张脸匹配上了。
白婉婉,原主从幼儿园开始就不对付的宿敌,两人只要见面必定互掐互怼,永远在对比。
白家要比沈家家世更好一些,所以白婉婉很长一段时间,是要占据上风的。
直到原主和伏城定下婚约,白婉婉才被踩了一头。
对此,白婉婉很不服气,还吵着家里人给她定一个比伏城更好的未婚夫。
可谁知道,天有不测风云,前不久沈家真正的女儿回来了,沈鹿这个抱错的孩子被赶出沈家,连带着一起被伏家舍弃的伏城。
白婉婉微扬下颌,略略勾了下墨镜,斜眼瞅了瞅沈鹿,露出一个鄙夷傲慢的笑。
“真是好久不见啊沈鹿。”
那个从前最喜欢穿裙子、做华丽打扮的少女,此刻穿的是一套最常见的短袖长裤,身上没有任何的首饰,朴素到惊人。
沈鹿没什么落魄后被宿敌看见的羞耻感,打量完白婉婉,便低头继续手上的活,不咸不淡的回了句确实是好久不见。
见她一副爱答不理的模样,白婉婉很是不得劲。
要知道,沈鹿刚被爆出是假千金后,两个人也是见过一次的。
白婉婉当时就狠狠嘲笑了沈鹿,说她是鸠占鹊巢的野鸡。
“那又怎么样?就算沈兰回来了,和伏城定下婚约的人也是我。”
“伏家答应过我,只要伏城从前线回来,我们就会举行订婚宴,到时我就是准伏家的儿媳妇。”
那时的沈鹿把伏城当成最后一棵救命稻草,就算大家都嘲笑她是假千金,应该滚回贫民窟,她也咬牙强撑。
直到……伏城出事了。
沈鹿如遭重击,彻底没有了底气。
她直接从学校退学,离开了帝都高级学院,再后来,就是听说她偷东西被赶出沈家。
白婉婉清了清嗓子,拿捏着腔调:“我们好歹也是老同学,你就不能放下手上的破烂活,和我叙叙旧?”
沈鹿淡淡嗯了一声:“叙旧可以,麻烦你等等。”
“等?你知道我的时间多值钱吗?”
沈鹿瞥了她一眼,露出个意味不明的笑,“哦?是嘛?”
白婉婉是典型的败家富三代,平日里不是在败家,就是在败家的路上。
依照原主的记忆,这个时间点,如果白婉婉不来找她,不是在做保养,就是在做指甲。
这妹子一周至少做两次指甲,最喜欢浮夸的土豪风,硕大的钻石镶嵌在甲床上,光线一照,能刺瞎周围人的眼。
“你这什么态度?!”白婉婉立马会意到她意味深长的笑,柳眉倒竖,好一顿挖苦嘲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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