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晴晴帮我!
第一千七百三十二章 晴晴帮我!
远在汤臣一品的我,在接到了夏婉玉的电话,看了一眼在客厅里聊天的武舞和表姐之后,我想想就跑到了外面的阳台,才接通了电话。
谁知道我接通了电话之后,对面就传来了夏婉玉那快要狂的声音:张成,我会杀了你,我一定会杀了你!
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女人疯了吧?
夏婉玉的声音很大,幸好我是来阳台这里接通电话的,不然肯定会被武舞和表姐听到,不过……表姐和武舞再聪明,她们应该也不会想到我和夏婉玉生过关系吧?毕竟我和夏家,是仇敌关系,这根本不可能。
“你疯了吧?”我压低了声音,对电话那边的夏婉玉说道。
嘟嘟!
我这话刚刚说完,那边就传来了忙音,被挂了!
靠!
我心里咒骂了一声,暗想夏婉玉这女人真的是疯了,打个电话来说要杀了我,还不等我说完话呢,却挂了。
疯子!
翌日。
差不多中午的时候,高大力这家伙给我打了个电话,问我说要买什么样的宠物猫合适,他不知道,就问我有没有时间,我要是有时间的话,就替他去看看。
我有些无语,直接骂道:“你丫注定孤独一生。”
我嘴上虽然这么骂高大力,但这货毕竟是我的兄弟,所以他追女人,我得帮忙,所以和他约定了地点之后,我就开车过去了。
在我开车去见高大力的时候。
佘山高尔夫俱乐部。
一个漂亮的女人打完了高尔夫之后,回到了休息区的位置,同时一起打高尔夫的,还有两个中年男子,两个中年男子较量了一番之后,一边说笑,一边走到了休息区这边。
“老梁,技术越来越强了,我输得心服口服啊!”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是蒋天心,走过去的时候,蒋天心哈哈一笑,说道。
“今天运气好。”叫做老梁的男人哈哈一笑之后,一起随着蒋天心坐下。
“爸,梁叔。”
漂亮女人正是蒋晴晴,蒋晴晴看到他们回来之后,出声道。
“晴晴啊,我觉得你爸爸是故意让着我的。”姓梁的男人开口说道。
“梁叔,我爸输了就是输了。”蒋晴晴一笑,道:“梁叔,今天晚上想吃点什么?我吩咐柒号餐厅那边准备。”
“恐怕梁叔没口福了,等会我要坐三点钟的飞机回去了,休息一下,马上就要去机场。”姓梁的男子开口道。
“这么急?”
“嗯。”姓梁的男子点点头。
大约休息了半个小时之后,姓梁的男子就起身告辞离开。
等姓梁的男子起身离开之后。
蒋天心看着蒋晴晴,眼神里充满了溺爱,然后缓缓开口道:“晴晴,潘凤在魔都这边政绩不错,估计一两年之后,就会掉进四九城,再上一步。到时候,这边一把手的位置就空缺了下来,现在,想竞争这个位置的有颜家,还有就是属于咱们蒋家这边的,你梁叔。”
“嗯?”
蒋晴晴听了之后,皱眉道:“爸爸,高家就没有动静了么?”
“潘凤属于高家,他在魔都这边呆的时间够久了,要是新上任的一位还是他们高家的人,其他家族会有意见的。”蒋天心微微拧着眉头,道:“所以,高家不会在竞争这个位置,到时候,恐怕你梁叔最大的对手就是颜家。”
“颜家?”
蒋晴晴眸子一眯。
“颜麝一直呆在魔都这边,我怀疑她除了在魔都这边帮助张成之外,也在布局长三角地区。”蒋天心脸色有些担忧,道:“你梁叔能不能做到这个位置,就得看咱们蒋家和颜家的博弈了。”
“爸爸,颜家现在如日中天,我怕……”蒋晴晴张了张嘴。
“也不一定。”蒋天心摇摇头,道:“未来这一两年,还会产生很多变化,颜家势力确实强大,但最终归属,还得看一两年之后。也许他们颜家和我们蒋家讨价还价,各种利益交换之后,这个地方会让给你梁叔叔也说不定。”
“退让?”
蒋晴晴听了之后,摇头道:“不可能,爸,张成在颜麝心里占据了很重要的位置,所以……颜家是不会放弃的。”
蒋天心听了之后,也眉头紧锁,点头道:“是啊。颜麝一直在张成身边,有她在张成身边,张成这小子几乎立于不败……所以,你爷爷才让你靠近张成,让他爱上你。”
“爸……张成她妈妈究竟是怎么死的?”蒋晴晴突然问道。
嗯?
蒋天心听到自己的女儿这么问之后,一脸狐疑,道:怎么?你突然问这个干什么?
“有些奇怪,究竟是谁,有能力害了张成的母亲。”蒋晴晴脸色很平淡,带着几分好奇道。
“这事,有些复杂。”
蒋天心看了蒋晴晴一眼之后,道:“等有时间,爸爸在仔细告诉你。”
“嗯!”
蒋晴晴点点头,然后站起身子道:“爸,你歇着,我去打几杆。”
等蒋晴晴走远之后,蒋天心的脸上露出苦笑,看着蒋晴晴的背影道:“女儿,我知道,你是为了张成才问爸这个问题,对么?但是……我不能告诉你。”
此时此刻。
杨浦区。
某处宠物店。
我把车子停下之后,和高大力进了宠物店,进了宠物店之后,高大力很快就看中了一只猫咪,不过我看了一眼之后,忍不住就骂高大力,说你丫傻逼,女人喜欢萌萌的可爱动物,你买一只个头这么大的猫,哪能获取章小雅的芳心?
我心里暗想虽然章小雅喜欢猫,但是至少要买那种小巧的,萌萌的,那么才能赢得女孩子的喜欢。
最终,我替高大力挑选了一只。
白色的,个头很小,看上去很可爱,让人看了之后,就忍不住想抱在怀里。
买了猫咪之后,我看了一下高大力的行头,开始皱眉。
高大力这家伙,在高中时代的时候,根本不懂得打扮自己,最喜欢的就是穿运动服,而且这货穿的是山寨版阿迪达斯,耐克的运动服,没穿几天就起绒球那种。现在上了大学,他倒是没有穿他起绒球的运动服了,不过穿着看上去还是给人一种很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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