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六章 他是阎王?
“因为我是密斯先生的朋友,老朋友。”刘风笑呵呵的说道。
啪!
大胸妹一巴掌拍在吧台,一只酒杯中刚倒上的伏特加如同一道小形喷泉一样激射而起。
紧接着,大胸妹右手一按,将激起的酒水握于手中……
任谁都能看出来,这大胸妹虽然是个外国人,可一身内力完全是华夏武学的路术,在她拍抓酒水的同时,以她那只小手为核心,四周的空气瞬间变了寒冷了下来。
“寒冰真气!”
“一个外国妞,竟然懂得华夏高手都少有练成的寒冰真气,真了不起啊!”
“看这妹子,至少有丹劲的实力了啊,斯兰达的高手这么泛滥吗?”
此时就连韩刑睿几人,都被吧台里这个大胸妹给小小的震撼了一下。
可就在这时,大胸妹的动作停住了。
刘风的一只手,此时停在了大胸妹的面前,于他二指间拿着一根银针,针尖直抵大胸妹的眉心。
“小妞,别在我面前表演了,得罪了哥哥我,你的老板会很生气的。”刘风笑呵呵的说道。
当!
大胸妹的右手一松,一枚冻结的冰锥掉落,并且扎在吧台台面上,“你,你怎么这么快?”
此时大胸妹双瞳放大到了极限,刘风是如何出手的,她根本就没能看见,这说明二人的实力相差太大了。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你懂的。”刘风道。
此时大胸妹不敢有任何多余的动作,抬手朝身边的同伴轻挥了一下,道:“梅丽,联系老板,把这里的事情告诉他。”
另一个大胸妹点了点头,一边播打电话,一边用警惕加好奇的目光看着刘风。
就在梅丽打电话的时候,酒吧内正在喝酒的一伙雇佣兵突然起身,朝着刘风等人走了过来。
“小子,敢在money酒吧搞事情,你是活够了吗?”
“还敢用针对着梅琳,你是当我们这些酒吧里的人是摆设吗?”
“小鬼,把你手上的针给我撂下,否则我打暴你的头。”
这几个雇佣兵快速将刘风四人围上,其中一个身材最高大的家伙,竟然摸出手枪,将枪口指向了刘风。
还有一个穿着迷彩短裤的女雇佣兵,把胳膊支在吧台上,侧着身子用标准的美式英语说道:“东方小帅哥,看来你不知道,梅琳小姐姐可是我们老大的心上人,你对梅琳这么不礼貌,是会被我老大撕成碎片的。”
在这女佣兵说她老大的时候,用枪指着刘风的大个子,还特意挺直了腰杆。
“斯兰达,什么时候变成了水浅王巴多、到处是大哥的地方了?”
刘风右手保持着持针的动作,左手轻轻一挥,那所谓老大手上的枪便到了刘风的手上。
“你……”被夺了枪的佣兵老大大怒。
可刘风调枪枪身,黑洞洞的枪口顶在了这大个子的额头上。
“你最好别不要继续吓唬我,我这人胆子小,你一旦吓到我了,我可能会控制不住扣动扳机的。”刘风从始至终都没有去看这个佣兵老大,甚至说话时还在对着眼前的大胸妹梅琳在微笑。
然而,刘风看似玩笑的声音,听在几个佣兵的耳朵里,就像来自地狱中的阎王吼出的追魂魔音一样。
“朋友,你是谁?今天我认栽了,可你总得让我知道我栽在什么人手上吧?”佣兵老大沉吟了好一会后,尽量组织起一个不太丢人,又对刘风不失尊敬的语言来。
刘风道:“我就是个普通的中国人,我叫刘风,姓刘的刘、风流的风。你可以叫我风哥,也可以……”
说到也可以时,刘风扭头看向那个侧身的女佣兵,“也可以把我的名字反过来,叫我风流哥哥。”
此时此刻,酒吧里为数不多的一些顾客,都在关注着刘风。
被刘风盯住的女佣兵,此时脸色也有些不自然。这女佣兵的身材丝毫不输于吧台里的大胸妹,上身的半截迷彩服,更是将她胸前完美的高耸包裹得更显夸张,小腹处露出的一截小蛮腰,更为这女兵彰显出一丝野性的诱惑感来。
“中国帅哥,我想,我们可以放下枪,坐下聊聊。”
女佣兵皮笑肉不笑的说道:“这里是斯兰达,这里的人偶尔喜欢拔枪也是正常的,只要没擦枪走火,就不算什么大事,对不对?放下枪,你可以获得我们海鲨佣兵团的友谊。”
“妞,你们海鲨佣兵团的友谊很值钱吗?”背着大包的海耶尔,突然问道。
“当然,我觉得很值钱的。”
女佣兵道:“你们可能不知道,我们海鲨佣兵团,一共六个人,其中有两个人已经通过了地府的初试考核,也就是说我们六人中,有两个人已经算半个地府成员了。”
哦!
刘风和海耶尔同时惊讶了一下。
女佣兵继续说道:“被这位东方帅哥用枪指着头的男人,就是我们海鲨的老大宾尼,还有我,我叫莎米娅,我和老大都通过了地府的初试。”
“然后呢?”刘风侥有兴致的问道。
莎米娅见刘风没有要杀人的意思,神色也显得轻松了许多,还自信满满的说道:“然后就是,你如果伤害到了宾尼,就等于得罪了地府。你要知道,地府在整个西方地下世界的地位是极度超然的,所以获得我们的友谊,比成为我们的敌人要好得多。”
听莎米娅说完这番话,刘风笑着把枪向下一划,直接插回到了宾尼的腰间,“好吧,看在你提到地府的面子上,放你老大一马。”
“放我一马,你特么去死。”
在没有了枪口的威胁后,宾尼以最快的速度重新拔出枪,对着刘风便扣动了扳机。
咔,咔咔咔……
然而,在宾尼连续扣动下,他的手枪竟然不断的发出空壳声。
“老大,你别……”
“老大,你看看你手上的枪。”
“完了,这回真栽了……”
包括莎米娅在内,其他几位海鲨的成员此时全都有种想一头撞死的冲动。
再看刘风,左手微微扬了扬,一只手枪弹夹在他的五根手指间,有如转浆一样上下旋转游动着。
原来刚才刘风把枪还给宾尼时,已经将弹夹给卸了下来。
此时此刻,宾尼的脸色变得惨白如纸,哪怕他在怎么愤怒,可此时也明白,自己遇上真正的狠人了。
“我给了你机会,可你偏偏不要。”
刘风的声音渐冷,道:“不管你是参加地府哪一殿的初试过关,你都不需要再参加复试了,因为你终生都没有加入地府的资格了。”
“你说什么?你算老几?你凭什么替地府做主?”宾尼此时哪怕心生畏惧,但也气得大声咆哮了起来。
唉!
就在这时,酒吧门口处传来了一声叹息,“宾尼啊,你连地府的主宰者都不认识,还说他凭什么替地府做主,真是悲哀。”
大家遁声望去,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手上提着半瓶红酒,晃悠悠的走了进来。
“史密斯先生!”
“天哪!史密斯先生竟然现身了,这个money酒吧的老板,已经有半年多没出现了吧?”
“不对,刚才史密斯先生说什么?他是说那年轻的东方人是地府的主宰?他是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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