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修
沈书杰参加的这台档综艺,近几年很火。
连出了三季,小鲜肉加野外求生。
节目没有台本,都是本色出演,上过这个节目的有红有黑,但无论结果如何,都人气飙升,毕竟黑粉也是人。
李总嘴上说是让他带新人,实际上他自己对于这块也完全是个新人。
一起参加节目的是公司风头正盛的流量小生徐迪和张路尧。
两个人进公司不久,因为一部热门网剧一夜爆红,按资历来讲沈书杰比两个人老,但是按人气来说,沈书杰大概不如他们其中一个的零头。
初次见面,沈书杰就摸清了两个人的性格特征,他向来聪明,懂得看人脸色。
徐迪年纪不大,居高自傲,见到沈书杰的时候抬着下巴看人,连声招呼都没打。
张路尧稍微好些,但也没有见到前辈该有的问候,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下自己。
沈书杰拖着行李跟在他们一群人后面,机场粉丝多得吓人,他站在后面拿起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给江浩锋,“我们公司的新人人气好高啊。”
江浩锋那边好像在忙,过了好一会才回复他,“注意安全,别被挤到。”
登机后,沈书杰坐在两人旁边,刚要拿出眼罩睡觉,徐迪就转过头来对他笑了一下,那笑容说不上有什么问题,就是带着些嘲讽:“沈哥还没见过这么多粉丝送机吧?”
沈书杰笑着点头:“确实吓了一跳。”
徐迪看他没有半点尴尬,觉得没趣,收起笑脸说:“听说沈哥来公司都好几年了,怎么我以前都没看过沈哥拍的戏?”
沈书杰说:“都是些男配龙套,我演技不行,不如你们厉害。”
徐迪不屑地笑出声,有些挑衅地说:“也是哈,有些人天生该吃这碗饭,有些人就怎么也红不起来。”
沈书杰不懂哪里招惹了这个新人,但也没任人欺负,笑着点头:“确实是这样,我没别的优点,就是长得还行,算是老天赏饭吃。”
“你!”徐迪一脸怒气,想要站起来。
张路尧扯了一下他的袖子不赞同地制止道:“别说了。”
长相一直都是徐迪的痛点,这事众所周知,他人气高主要胜在人设和气质,加上演过的角色是个个性忧郁的流浪音乐人,更让人觉得神秘。
徐迪模特出身,身材比例无可挑剔,带着一双孤高冷傲的眉眼确实容易让人忽略他的长相,觉得他非常迷人。
某些特定的时间里总会造就一些特定的人,所以徐迪长相一般,也红透了半边天。
“凭什么让我们带个拖油瓶?这明显就是公司培养不出来,安排过来蹭我们人气。”徐迪不耐烦地拍开张路尧的手,小声嘀咕。
“算了,别说了。”
深夜到达目的地,几个人先去酒店休息了一晚,准备第二天的拍摄。
沈书杰洗漱之后给江浩锋打了个电话:“在做什么?”
江浩锋说:“工作。”
沈书杰看了看时间:“这么晚还工作啊?”
江浩锋说:“很多事情要处理。”
沈书杰说:“我在家的时候,怎么不见你这么忙?”
“……”
“难道是为了陪我都推后了?”
江少爷一如既往地嘴硬:“不是。”
沈书杰咧着嘴笑,“不说我也知道。”
第二天,录制开始。
节目组请来了六位嘉宾,鸿天的三个人自然而然地分到一个组里。
徐迪脾气不好,心眼又小,很多表现都被镜头记录了下来。
沈书杰心想这节目如果播了,公司为他营造的忧郁酷哥人设估计要崩。
户外综艺多是野外求生,节目组准备了几个任务卡,三人抽到的任务是不携带火种、干粮,在荒山的茅舍里度过七十二小时。
此时还没入冬,在山上寻找吃的并不困难。
沈书杰虽然没有经历过野外生存,但小时候吃过一些苦,完全可以接受这样的任务安排。
徐迪的抱怨明显很多,嫌弃这个嫌弃那个,非必要不愿意合作。
三人分工时,徐迪拉着张路尧一起去找食材,明显被孤立的沈书杰留在茅舍生火烧水。
节目组只为他们提供了非常原始的火石,又为他们准备了一些可燃物,软稻草还有汽油。
这是一道极为明显的选择题,节目组也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告诉大家在荒山里面应该如何正确的取火。
沈书杰当然选择软稻草引火,汽油那种东西即便不放在野外也是相当危险,能不用尽量不用。
徐迪和张路尧从山上回来时,沈书杰刚刚把火石打着,虽然只有一点小小的火星他还是非常有成就感。
徐迪见他墨迹了半天竟然还没有烧好热水,避开镜头小声说:“真是干什么都不行。”
沈书杰没有理会,继续摩擦火石,徐迪又换上一副嘴脸走进镜头,“沈哥,为什么不用汽油?这多方便。”
沈书杰摇头:“我们在野外不安全。”
徐迪不以为然:“有什么不安全,倒一点点,只是做个引子点火不就行了?”
沈书杰说:“能不用尽量不用吧,我们住的是茅舍,而且山上比较干燥,出了什么事情救援都来不及。”
徐迪不过是给他个面子搭个话,见他说教起来,立刻不耐烦了,他原本就不满意公司的安排,说是前辈带着新人参加节目,可这个前辈根本就是个蹭人气的小透明,有什么了不起?
徐迪有气没地方撒,一脚踢翻了茅舍边上的汽油桶,怒冲冲地进了茅舍。
入夜,三个人简单吃了几个野果躺下休息。
沈书杰快要睡着的时候,闻到了一股浓烈的烟味,赶紧摇了摇身边的徐迪和张路尧。
徐迪感觉到沈书杰在晃他,一脸不耐烦地吼:“你干什么啊!”
话音未落,一口浓烟蹿入嗓子,呛得他猛烈地咳嗽起来。
沈书杰捂住口鼻,拉他起来:“快出去,可能着火了。”
张路尧一惊,赶紧跟着下床,徐迪还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沈书杰见他有些呆,使劲扯他着往外走。
等三个人跑出茅舍,节目搭建的小屋已经熊熊地烧起来了。
沈书杰赶紧叫醒睡在附近的工作人员,寻找救援。
但是荒山野岭,救援确实不好上来,一群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搭建起来的茅舍被火舌吞没,连带烧毁了一些设备。
张路尧抱歉地看着沈书杰,“哥,谢谢你,我和徐迪这么对你,你还叫醒我们。”
沈书杰微微笑了一下,“人命关天。”
他不是第一次经历火灾。
几年前同样的经历,让他依旧心有余悸。
沈书杰看着火苗一点一点地窜到夜空中,好像要吞没一切,不知道想到什么,突然拿起手机给江浩锋打了一个电话。
山里信号不好,打了许久才勉强接通。
江浩锋已经睡了,听到沈书杰的电话,立刻坐起来,问道:“怎么了?怎么这么晚打过来?”
沈书杰有点难受,看着烧红的夜空问道:“江浩锋,你当年把我从店里面背出来的时候,那么大的火,你......”
“不怕吗?”
江少爷在自己家的聚会上,认识了来帮忙的甜品师沈书杰。
只看了一眼,就想到了一辈子。
那时的江少爷只会喜欢别他,却不会追求他。
他拒绝承认自己胆怯,还为自己找了很多不去表白的借口。
他想,江家这么大,他不能盲目表白,表白之后家里的长辈也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
于是,江少爷开始慢慢掌控江家,只有权力握在自己的手里,才可以没有任何阻碍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喜欢人家。
哪怕那时他还没有表白,哪怕他还不知道表白后的结果,可他就是想为这段还没有说出口的感情做点事情。
他默默地喜欢沈书杰很久很久,期间找了好多借口去光顾甜品店,又不敢去得太频繁,只好让管家去、让王婶去、让李铭去、让林羡森去。
偶尔也会举办几次聚会,装作漫不经心地去取蛋糕。
时间过了一年又一年,江少爷渐渐地掌握了江家的大权,可他却依旧不知道怎么表白。
于是,他又给自己找了借口。
他想再等等,虽然江家已经没人敢把他怎么样了,但局势不稳,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有了喜欢的人,可能会为他招来不必要的危险和麻烦。
他不能让他有危险,他要好好地保护他。
沈书杰出事的那一天,江浩锋刚好找借口去甜品店看他。
他装模作样地打电话预定蛋糕,听着沈书杰迷迷糊糊地对他说,“凌晨三点多起来制作了一个超大的婚礼蛋糕,这会要困死了,江浩锋你过来陪我待会吧。”
他勉勉强强算是甜品店的常客了,沈书杰也把他当做了朋友。
江少爷求之不得,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忙完手头上的工作,去了甜品店,却没想到,刚开着车拐进甜品店所在的那条街,就看到店里冒着滚滚浓烟。
江少爷立刻打开车门跑了进去,看到沈书杰正趴在前台呼呼大睡。他太累了,一个没忍住就打了个瞌睡。
江少爷松了一口气,迅速把他摇醒,又把他拉到背上,背着他闯出了店门。
没过几分钟,店里发生了一声巨大的爆炸声,沈书杰一脸震惊地望着眼前的一切,不知所措。
救援结束,着火的原因也找了出来,沈书杰在后厨加热食材的时候忘了关火,铸成了大错。
王店长虽然一直很照顾他,但店内的损失巨大,该赔还是要赔。
他父母早亡,除了一套地段不好又很小的房子并没有给他留下太多遗产,即使卖了房子还是欠了一大笔的损失,王店长刚好要出国进修,原本就犹豫着要不要把甜品店关了,如今倒是用了这种方式提前让他做了决定。
他没急着让沈书杰赔偿,但沈书杰自己却不敢松懈,这本来就是他犯的错误,不能因为店长人好,自己就怠慢了。
只是找了很多份兼职,面对巨大的债务依旧杯水车薪。
江浩锋找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已经烧得破败的甜品店门口发呆,江浩锋见他偷偷地揉着发红的眼睛,听他笑着说:“没事,没什么难的,人活着就能赚钱。我挺幸运的,以后慢慢地,我能还上店长的损失。”
江浩锋看着他假装坚强的样子心口发紧,僵硬地说:“沈书杰我也有困难,需要你帮我一个忙。”
“嗯?”
“我能帮你解决你的问题,你跟我结婚吧。”
“啊?”沈书杰瞪大眼睛不解地看他。
江浩锋想了想,非常认真地说:“你不喜欢我没事,反正我也不喜欢你。
“我们契约结婚,你帮我抵挡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就这样,在甜品店打工的沈书杰,嫁给不爱说话也不爱笑的江浩锋。
他们一起住在那栋曾经相遇的房子里,生活了整整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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