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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晋|江|原|创||独|家


  《孔雀鱼之死》的男主角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天才画家,于是沈彻的第一个任务,就是恶补美术知识,凯墨陇也不晓得从哪里找来一本《加德纳艺术通史》,全彩近一千页的大部头,沈彻天天抱着使劲熏陶自己,从石器时代的艺术跑步进入古希腊艺术又飞奔至文艺复兴的全盛时期,一开始是逼着自己学,到后来也渐渐看出一些滋味。有一次主持外景节目,他站在清晨的海边,望着远处的渔船,回头对着摄影机激动地冲口而出:“太美了!让我想起莫奈的《日出印象》!”

  节目播出后贴吧轰动了。

  ——沈彻居然知道莫奈?!

  ——废话,他还知道达芬奇,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和多纳泰罗好吗!

  ——好厉害的感觉!

  ——沈彻到底怎么知道莫奈的?!《忍者神龟》里没有莫奈啊!

  因为电影里会有不少画画的场景,于是第二关便是真枪实弹地开始画画。沈彻看着那堆画板,画布,调色盘,还有大大小小功用不同的画笔,仿佛下里巴人人坐在法国餐厅里,一个头三个大。这些天恶补美术史,虽然对很多名家名派也算小有心得,但是真的拿起画笔,一下子就心虚露馅了。

  凯墨陇让他从肖像画起,同时命令全公寓的人必须配合,第一天的模特是贺兰霸。

  沈彻举着画笔,迟迟下不了手。

  “你到底画不画啊,我姿势都摆累了!”贺兰霸抽着烟,很烦躁。

  沈彻实在找不到一点感觉:“……老师,你能换套衣服吗?”这背心加裤衩的,没有艺术感啊。

  “哪来那么多讲究?!老子愿意当你模特是你三辈子修来的福分,你想让我穿什么衣服你自己脑补一下画上不就得了!”

  沈彻欲哭无泪,脑补了一套阿玛尼,啪嚓贴在鸟窝头人字拖的贺兰霸身上,然后狠狠地麻了一下。为毛达芬奇都是画蒙娜丽莎,维米尔画戴珍珠耳环的少女,他非得画鸟窝头背心宅男……

  贺兰霸更不耐烦了:“达芬奇是生来就画蒙娜丽莎的吗?人家还画了那么久的蛋蛋呢!你要不耐烦画我,自个儿去画蛋蛋!”

  沈彻在心里吐槽画蛋蛋根本就是湖绿的好吗,亏你还是编剧。

  最后硬着头皮终于画完了,贺兰霸脖子都拧酸了,叼着烟汲着拖鞋啪嗒啪嗒走过来审查:“画得怎么样啊,看你这呆滞的表情……”然后嘴里的烟刺溜掉了下去。

  画布上是一颗暴漫人头。

  贺兰霸缓缓抄起了拖鞋。

  第二天的模特是欧哲伦,小天王比贺兰编剧还要不配合,坐了没两分钟就接到电话忙着要出去约会。一抬头看到楼上下来的秦修,如同看到救星:“太好了校……秦修!你来帮我顶个班,我有紧急约会,下次我替你啊!”说着就把人拉到沙发前,不等秦修说什么,飞快地提了挎包闪出大门。

  沈彻看着站在逆光处一脸无可奈何的秦修,蓦地就有点脸红了,不好意思地抠抠脸颊,和这个人谈恋爱是一回事,让这个人做自己的模特又是另一回事。

  秦修扫了一眼被欧哲伦磅啷摔上的大门,扯了扯衣领,靠坐在沙发扶手上,简单地摆了个姿势:“画吧。”

  作为模特,秦修比那两位着实专业多了,为了方便他画画,姿势几乎没怎么动过,即使活动一下,也会很快摆回原来的位置。

  沈彻在画布上才刚勾一个大概的轮廓,就觉得力不从心了,不知道画家们面对着美丽如尤物的模特时都是怎样的心情,是不是也像他这样手心发汗。

  “你看起来不是很自信啊。”秦修边摆姿势边和他聊着天。

  “画画我一窍不通啊。”沈彻抬头瞄一眼秦修,又画两笔,基本是看到哪儿就画到哪儿,这又在画布中央画了只眼睛,想了想,一根根描出上下眼睫毛,画出来的眼睛又丑又大,倒是有了几分毕加索的感觉。他摇摇头,把这页撕了,又重新对着空白的画纸,有心无力地道,“其实我也不是非得画肖像画不可吧,也可以学波洛克啊,把颜料泼到画布上,想怎么泼怎么泼,不也叫艺术。”

  秦修笑了一下:“你不是说对画画一窍不通吗,至少这些东西我就不知道,我想电影院里的观众也没几个会知道。其实也不是真要你画个什么东西,重要的是让你找到艺术家创作时的感觉。”

  沈彻歪头瞄着画板:“我也知道啊,但是这也不是说找就能找到的。”

  “我看过你的剧本,古印的画主题常常是孔雀鱼,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沈彻停下画笔,回忆着剧本,思索道:“可能他觉得自己就像鱼缸里的鱼。”患有自闭症的天才画家,向往天高海阔的自由,却又不得不被束缚在钢筋混凝土的都市丛林里。就像鱼缸里的孔雀鱼,被四面的玻璃关着,它一定也觉得哪里不对,却又不知道为什么。

  “你这段时间都在恶补美术,对梵高的向日葵应该很熟悉了。”秦修说,“什么时候我带你去看画展吧。是仿品的向日葵,但也足够了。”

  “为什么要看梵高的向日葵?我在书上也有看到啊。”沈彻最后在画布上添了两笔,算是大功告成。

  “去看了再说吧。”秦修问,“你画完了吗?”

  沈彻这才后知后觉地“哦”了一声,秦修从沙发上直起身,走过来:“我也没期望你能画成什么样子……”

  沈彻一看画布上的东西,忙扑上去遮住:“别看了!真的画得很烂!”

  秦修可疑地瞅着他:“你到底把我画成什么样了?”

  沈彻背身挡在画板前:“太难看了,你看了会做噩梦的,我马上就扔掉!”

  秦修脸色一沉,心说不会是把我画成女人了吧,这么想着上前就粗暴地拉开沈彻:“让开!你到底画了什——”

  话音戛然而止。

  沈彻哪里是北极熊的对手,画板没护住,直接倒在了地上,画纸上的东西就这么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沈彻一闭眼,心说完了。

  秦修盯着画纸,那上面居然是……一朵花?!更奇葩的是花心的位置还画了一只眼睛,上下睫毛浓密得跟刷了美宝莲似的,右下角那坨鼻屎样的东西是泪痣?!

  这画的是人吗?这简直是妖怪!

  .

  “沈二你画得怎么样了啊?”贺兰霸伸着懒腰走出书房,他被凯墨陇叮嘱要每天不定时地检查沈彻的功课做得如何,这会儿出来一看,画板摆在客厅中央,画手和模特都不在了,宅男编剧咬着一根火腿走到画板前,然后张嘴就愣住了。

  这次不是暴漫,画布上赫然是一朵长眼睛的花儿,下方居然还有一坨画风迥异的狗屎遥相呼应,本来这鲜花插在狗粪上的意境是挺到位的,偏偏狗屎上还长着一团团卷毛,看着真真是恶心到家了。

  贺兰霸啧啧感慨:“都特么是艺术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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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sica走进摄影棚,秦修刚做完造型,正在拍定妆照。因为剧本需要,这次的造型做得比较毁,秦修下巴上一圈青色的胡茬,脸色苍白得像没见过光,化妆师还特意给画了黑眼圈,整个走的一憔悴落魄还兼神经质的路线。造型师推来一把轮椅,秦修坐在上面,落魄指数瞬间登顶,jessica在心中默默为粉丝们点了根蜡烛。

  她们现在在奥华摄影工作室,电影《高徒》的定妆照拍摄现场。其实对于秦修选择接下这个本子,她和虞萧不是不担忧的。《高徒》是一部悬疑犯罪题材的片子,秦修在里面又将饰演一名争议性很大的人物,而且这一次造型还一点都不帅。

  当初之所以接《monster》,一来是因为那个时候只有这一部电影剧本找到他们,二来,林稚虽然是个魔头,但形象讨喜,气场也强。现在随着秦修人气和知名度日渐飙升,他们手头不是没有别的更好的选择。可是秦修偏偏选了这么个本子,她和虞萧甚至一度以为秦修是因为错过了金枝奖在赌气。不过秦修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你们推荐的另两个本子我都看过,我承认也都是不错的剧本,但是角色的水平就差太多了,这个人物或许不是最讨喜的,但肯定是最有挑战性的。”

  jessica打断他:“你没考虑过你的形象问题吗?”连续两部大荧幕作品都接这种争议性极大的角色,万一在观众心中定型下来,以后很有可能就跳不出这个定式了。

  “我发过唱片,也开过演唱会,还拍过电视剧,电视剧的普及度更高,我不认为仅仅两部电影就能让观众定型我。”秦修说,“我已经不能再拿最佳新人奖了,如果我想在表演这条路上走得更高更远,就必须把握好每一次机会。”

  虞萧靠在高背椅上,摇摇头:“你太冒进了。”

  秦修淡淡地敛目:“也许不是我太冒进,而是你们还在以培养偶像歌手的方式来培养演员。”

  jessica总觉得秦修自金枝奖后变了很多,有些事情更容易妥协了,也有些事情更不容易妥协了。

  定妆照拍完,jessica问秦修要不要跟导演他们一起吃午饭,秦修以自己有约为由拒绝了,jessica也没勉强,之前其实已经和导演制片人单独吃过饭了,这次只是导演一行顺便约出去搓一顿而已,不去也不算拂面子。jessica见秦修换好衣服绕上围巾,却没慌着走,对着镜子抚着下巴上那一圈胡茬左看右看了半天,转头问她:“这儿哪里方便我刮个胡子么?”

  jessica笑:“你之前不是还觉得这样很性感吗?”

  “有人没眼光。”秦修撇撇嘴,手指摩挲着下巴,那样子像是很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jessica看得一阵好笑,笑过以后心情却有些复杂。这个俊美无俦的年轻人如今已是数以万计粉丝的梦中情人,她以前不觉得秦修会是个好情人,充其量就是个让人着迷的情人,适合拿来幻想,不适合拿来爱。可是真正谈起恋爱来的秦修和她想象中完全不同。

  她想起连续两次有报纸报道秦修和沈彻单独外出,秦修一点没有因此要和对方划清界限的意思。他可以大冬天驾着宝马重机在市中心绕三个大圈把记者甩掉,也要去见自己想见的人。她从没想过在这个冰山美男身上会有这样的热情,这也许是秦修魅力的来源,可是她不知道一直这样放任秦修,是不是真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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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车停在地下车库,步行了两个街区的距离,穿过人潮拥挤的地下超市,拐过街角,就看见在国立美术馆的大门外搓着手臂直跺脚的卷毛青年。对方隔着一条马路看见他,忙高兴地挥手,左看右看,等到路上没车了,屁颠屁颠地跑过来。

  秦修看了有点无语,横穿马路这个毛病真是打死都改不了了,而且你跑过来干嘛,我反正要过去。沈彻在旁边叽里呱啦话唠着什么,都是些“今天好冷啊,你有没有多穿点”,“你说天怎么这么冷啊,现在的天气真是越来越反常了”之类的废话。

  “按生物学的原理,体型越大的动物热量散失的速度越慢,”秦修边走边头也不回地说,“你冷成这样才叫反常。”

  沈彻果然一棒就蔫下去了,秦修领着大型犬从二十米开外的人行横道又穿过马路,眼角余光瞄一眼跟在他后面不厌其烦地又过一趟马路的卷毛青年,在心里摇头,真是脱了裤子放屁。

  国立美术馆正在举办画家柯林根的画展,沈彻在门口拿了一本介绍手册,才知道这位画家年轻时就以仿制梵高的画闻名遐迩,在卖出最后一副以假乱真的向日葵后才金盆洗手,开始自己的创作生涯。只可惜这位山寨鬼才在原创美术界并没有混出什么响亮的名头,死后这么多年,被人们记忆犹新的,依然是那些仿得惟妙惟肖的梵高画作。

  今天是工作日,美术馆里人不多,开着暖气还显得有些冷清,一楼是柯林根的原创作品,二楼则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

  “你很喜欢梵高?”沈彻问。

  “我父亲很喜欢,小时候还带我去纽约,费城,阿姆斯特丹,就为看梵高的真迹,”秦修站在《星月夜》前,淡淡地说。

  在二楼展厅的最里侧,他们见到了梵高的向日葵。

  温暖的金色涌入眼帘,恍惚中有种时光倒转的错觉。

  “在冬天看到这些向日葵,感觉很好吧。”秦修笑着说。

  沈彻在书上只看过一幅《花瓶里的十四朵向日葵》,如果不是和秦修一起来看画展,他还不知道原来梵高画过这么多向日葵,插在花瓶里的,剪断了放在桌上的,饱满的,残缺的,两朵三朵,许许多多朵……连他这样的外行也不难看出画家在这些金色的花朵上倾注的热情。

  “有何感想?”秦修看向身边人。

  沈彻说不出来,这些向日葵当然不像植物大战僵尸里那么可爱,甚至不像平日印象中那样圆润饱满,以普通人的审美来看,它们甚至是有些畸形的。

  扭曲的花瓣,斑驳的花蕊,看起来分明奄奄一息,他不知道为什么第一眼看见这些花时,他会感到扑面而来的炽热。

  “你看过那么多书,应该知道梵高真正成为一名画家,是在1880年前后。”秦修注视着其中一副向日葵,缓缓道,“他的画家生涯很短。这些向日葵,是他十年画家生涯里最巅峰时期的作品。梵高一生都受着精神病的折磨,画完这些向日葵,两年后他就去世了。”说罢回头看向身后人,“现在你能想象他在画下这些向日葵时的心情了吗?”

  卷毛青年没有说话,定定地注视着墙上的画,喉结滚动了一下。

  秦修看着沈彻,说:“这些画仿得很真,你走近一点看。”

  沈彻走近其中一副向日葵,从近到能看见每一片枯萎挣扎的花瓣,花蕊上炭火一般的微光,到近到能看见画布上一道道溶金般的笔触,它们像火焰一样张狂向上,无休无止。一瞬间他忽然有点明白为什么这幅画,从花朵到花梗到花瓶,都呈现出奇异的扭曲——那是透过火焰看到的景象。

  花瓶里即将凋零的向日葵,耗尽最后的生命在燃烧,当你再退后纵观全画,感观已全然不同,那仿佛要荡出画框的金色让人为之震颤!

  秦修走上来,眼睛微眯着,沈彻知道他可以透过这副画看到记忆中梵高的真迹:“我第一次见到梵高的向日葵,就觉得梵高会早逝一点也不奇怪。”就像第一次听到杜普雷拉大提琴的史塔克,叹息着“像这样演奏,她肯定活不长久”,这样的画作,让人实在难以不去想,若不是画家将生命放在了里面,怎么会如此震撼人心。

  沈彻想起贺兰霸的剧本里,一位美术评论家的台词:“小而脆弱的孔雀鱼,在他的画中却有着横冲直撞,四处碰壁也要寻找答案的力量。”古印的孔雀鱼岂非和梵高的向日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梵高在向日葵中注入熊熊燃烧的生命力,古印让他的孔雀鱼愤怒地冲破牢笼。他们的艺术不是凭空而来的,他们被压抑得多绝望,他们的艺术才诞生得多辉煌。突然之间他才发觉,自己原先对人物的解读是多么的肤浅。

  “谢谢你带我来看画。”沈彻收回视线,看着秦修说。

  “沈彻,你会演得很棒的。”秦修微笑道。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木^木姑娘的地雷!感谢透明海love姑娘的地雷!

  下期预告:总有一天能预告出来!

  广告最终升级态“tps天甁卫视,手剁了用嘴也要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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