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三十五)
谭芊芊看起来有些情难自制,男人的嗓音却平淡得多,“当初,我是依照父母之命,来履行婚约,你爹嫌贫爱富,看我不起,我也不屑与之。只是在谭府之时,你对我尚可,后来我出谭府,你还派人多方寻我,并将自己的私房钱赠与我,让我去做些生意,这般知遇之恩,我一直记得。真觉得,娶你这样的女人,做妻子,倒也不错。”
虽然,当初那钱他也没有收,但他感念她这份情谊,反正也没有喜欢的人,所以,即使不是很喜欢,她若愿意,他愿意给她一个安定。
谭芊芊听到这里,心里也很庆幸。她其实,没有当众追夫的勇气,私奔什么的,也是万万不敢的。只是,当初见这男子第一眼,就是动了心的,后来他走了,也确实舍不得,这才悄悄派人寻找。给他钱,也是想让他做点生意,来日出人头地,说不定还有那么点机会。哪晓得,他做什么不好,偏偏去做了山贼……
齐天又道:“今天我来这里,最后问一次,你愿不愿意跟我走,若是不愿,此事便就此罢了。若是愿意,我这一生,当只娶你一人!”
闻言,谭芊芊有些犹豫,也有些心动。
她贪慕齐天的俊酷,又舍不得韩溪的家世,真是左右为难。
这个男人,无疑是她喜欢的类型,只要他富有那么一点,也不需要像她家一样有钱,自己都能下定决定跟他走了,偏生,他是个山贼,她可不想跟着他去山里做个贼婆娘,弄得个被人嘲笑,六亲不认的下场。而且,整日生活在山里多无聊啊,那些个名贵的胭脂水粉,山珍海味,都不是那么容易能享受到的了,她将再也不是以前那个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被全豫州城女子所羡慕嫉妒的千金小姐了……她觉得自己无法忍受那种生活!
平心而论,她喜欢韩溪远不如眼前这个男人,齐天身上有种神秘又危险的气质,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冷酷又迷人。这是她们这些闺中小姐从未见到过的,就像是一个散发着蛊惑气息的未知空间,能带给你前所未有的刺激。
只是,她是个安逸惯了的人,或者说,被养在笼子里久了,吃不得苦,很怕踏出去之后,过的还不如以前,她一定受不了。
山贼无疑是个高危的行当,一不小心,她就得和他一起锒铛入狱,甚至人头落地。
每每想起这样的下场,她就浑身冰冷,这也是,她迟迟没有回复齐天的原因。
韩溪,无疑是个适合过日子的男人,除了不能带给她最初的怦然心动,这个男人,拥有者天下少有的风采,嫁给他,不但能荣华富贵,享之不尽,还能极大地满足她的虚荣心,她还是以前的她,甚至比以前过的更风光。比起那枯燥的山寨生活,还要时时提心吊胆,嫁给韩溪,是多么明智的选择。
只是,想起他那句作罢,她心里又觉得好不甘心。
这是她真心喜欢过的男人,如此地优秀,日后就要属于别的女人,她真的很不甘心。
良久,谭芊芊才低声开口,“阿天,三日,能给我三日的考虑时间么?三日后,我会派人送信给你,告诉你,我的答案!”
即使是拒绝,她也不想这么快来到,就让自己在这个男人心里,存在得更久一点吧!
若是,两个男人都能属于她,那该多好,就不用左右为难了……
也许是怕被人发现,谭芊芊很快便离去了,只是走的时候,依依不舍。
谭芊芊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之后,千凰显出了身形,正考虑找个什么借口,和这个人男人攀点交情,就听得屋子里传来一声冷喝,“谁!”
千凰本能地一偏,一枚冷金属暗器破开木门的蜡纸从她颊边擦过。
这人还真是敏锐,危险得如同一只猎豹,千凰暗道一声好险,眼前的木门突然从里面打开了,千凰抬头,就这样毫无防备地和这个冷酷的男人打了个照面。
见到他的第一眼,千凰感觉自己的呼吸都要凝滞了,不为别的,就为他的长相,居然长的跟弑天一模一样,也许是眼眸为黑色的关系,也许他身上还没有明显的魔气,他看起来要正常许多,也没有如当初一般,给她一种要命般的残忍嗜血。
不过,弑天依旧是弑天,这张脸,她化成灰都不会认错。
真的是你!千凰动了动唇,却发不出声音,觉得自己的喉头有些干涩。
在此之前,虽然已经做好了和他相遇的准备,却没想真的这么快相见,而真的相见了,这种冲击感又是如此强烈。
也许,他带给她的伤害,真的是太深了!
刻入了骨髓,渗入了血液,想忘都忘不掉。
当初,恨之入骨的噩梦,如今,要被唤醒了么!
说不清是害怕还是激愤,也许还有点别的,千凰死死瞪住他的脸,感觉身子有些发抖。
对面那人,显然不认识她,见她这个样子,有些莫名其妙地问道:“我们认识吗?”
这句话问出来很冷,其实,他的心里并不平静。
就在刚才,见到这个少女的第一眼,他感觉自己的心脏像是被什么擭住了,一种难以难以逃离的宿命感席卷了他,让他在恍惚中,有一种错觉,自己的命运将和这个少女纠缠一生,这种感觉,既然是心痛又甜蜜的,真的是很诡异。
这句话似乎提醒了千凰,心里却有些懊恼!
是啊,就算他是弑天,他也已经转世投胎,他什么都不记得了,这一刻也不是魔神,还没有掌控她生死的能力。不能像上辈子一样,将她玩弄于鼓掌之中了。
如今,掌控主动权的人,不正是她么!
她还在这里畏手畏脚个什么劲啊,应该抓紧时间,做好该做的一切啊!
至于弑天,他们恩怨,从某种程度上,已经结束在上一世了。
他死在了她的手里,欠她的债也还清了,如今虽然是个凡人,日后肯定还是要强势回归的,她也不打算再和他纠缠下去,若无必要,还是少与之结怨了!
否则,冤冤相报何时了呢!
千凰灿然一笑,神态却很正常,也没有故意使用狐媚功夫勾引对方,只坦然地说道:“我想跟你谈笔交易!”
“我不是生意人,不做生意!”弑天的反应很冷酷。
闻言,千凰嘴角一抽,这人平时说话都是这么冷么,真不晓得,除了他冷酷俊美的容貌,谭芊芊还喜欢他哪点?千凰皮笑肉不笑道:“此生意非彼生意,是关于您的意中人谭芊芊的。”说话间,向内瞥了一眼,道:“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弑天皱了一下眉头,还是让开了身体,千凰如泥鳅一般灵活地钻了进去,生怕了对方反悔似地。
两人面对面地坐着,平复了心绪,千凰看着那张久违的容颜,再一次感叹,弑天真的长得很好看。
他黑发及腰,浓郁纯粹的颜色像是凝聚了极致的黑夜,有几缕挂在肩头,柔顺如海藻。五官精致到一种极端的地步,肌肤显出一种健康的白色,唇色却很鲜亮,也许是天性使然,那隐在长睫下的瞳仁,即使是黑色的,看的久了,她仍旧能从里面探出一点儿魔惑而幽暗的味道。
这样子,谁又能说他是一介武夫呢?这样子的人,无论放到哪里,都是天生吸引人眼球的生物,贵族还是尤物,取决于你一念之间。
不过,鉴于他身上发出的那种压死人的气势,恐怕没人把他当做那种可以亵玩的尤物吧!
有的人,即使风光不再,霸气,犹存!
千凰突然想起上一世,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他尚是少年模样,最是蛊惑人心的年纪,又长的那样雌雄莫辩,看见她的第一眼,便是笑,一个散发着致命诱惑的笑。
这人,笑起来可以是一个绝顶尤物,不笑的时候,就是个天生霸主。
可惜,她从未真正见过他的乖顺,体会到的都是他的阴险和无情。
见对面那人不说话,齐天主动开口,“有话就说,说完就滚!”
千凰瞬间回神,视线落到他那张面无表情的脸,在心里叹了口气。
一直以为,创世神和妖孽只有一步之差,莲镜如此,弑天如此,尚翎却是天地中唯一的变数,他善良美好的就像是一个虚幻的泡沫,一戳就破,无迹可寻。
所以,亿万年来,为之牺牲的,第一个,永远是他!
弑天给她的印象,一直都是邪气而魔惑的,有着一半妖孽的特质,原来,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简直冷的掉渣,好好地说话,特么的会死啊!
虽如此,千凰无视肌肉的抽筋,仍旧露出一个完美的假笑,“看得出来,您是个很惜时的人,那么,我就长话短说了!事实上,我和韩公子两情相悦,只是因为门第之见一直不为韩家二老所喜,中间又插入了一个谭芊芊,此事弄得我焦头烂额。而今,我知道你中意谭芊芊,而我又中意韩公子,不如我们二人合作,各取所需,一箭双雕如何?”
“怎么合作?”齐天眉头一挑,眼底有一抹深沉之光。
千凰兴致勃勃道:“以谭小姐的性格,肯定不会违抗父母之命,跟你私奔的,但我知道,她是真心爱你的,难道,你忍心让一个爱你的女人忍痛嫁给别人,遗憾终身吗?”这话说出来,千凰真的很想吐,但还是得说,“我知道公子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所以一定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的,对不对?”
这时,齐天打断,“说重点!”
“哦哦哦!”千凰连番点头,酝酿了一下情绪,继续说道:“他们的婚期就在十日之后,这十日,我们两人要想让他们各自回心转意,那是不可能了。所以,我们不如来一招偷梁换柱,等生米煮成熟饭之后,他们想要反悔也来不及了。”
“偷梁换柱?”
千凰继续慷慨陈词,“我请高人算过了,那日会有一场大雨,届时狂风乱作,你再派手下搅合一番,场面一定很混乱。这时候,我坐着花轿从另一个方向过来,说实话,我功夫也很不错,可以在混乱间将新娘神不知,鬼不觉地换出来,并让她乖乖地睡在花轿里。到时候,我就坐着韩府的花轿嫁入韩府,你也可以抬着你的美娇娘回到山寨,岂不两全其美?”
她自己就是高人,到时候心随意动,想想让大风什么时候刮,就什么时候刮。
闻言,齐天望住眼前眼神冒光的女子,嘴角勾起一丝莫名的弧度,不似笑,反倒有一种危险的味道,“的确是,两全其美!”
千凰的注意力却被他的话语吸引住了,眼睛一亮,道:“这么说,你是答应了?”
齐天沉吟一阵,道:“我可以答应你,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千凰急切道:“什么条件?”别说一个,十个我都答应啊!
“在此之前,你得跟我回山寨,届时,花轿得由山寨出发,去往城里。否则,我怎知道,你不是诓骗与我!”
“好吧!”千凰讪讪地点头,话说,这做山贼的真够谨慎,倒也情有可原,千凰站起身道:“请容我回去收拾一下东西!”
齐天打断道:“不必了,山寨里什么都有,少不了你用的!”
千凰迟疑道:“可是,我还要跟朋友交代一下!”心里却道,要不要这么小心啊!
齐天反问,嘴角似笑非笑,“难不成,你还想联络韩公子?既然已经决定这么做了,就不要做多余的事情,否则,让他看出了端倪,你辛辛苦苦想出来的计划,不是全白费了?”
千凰想想也是,不过,心里还是有些惋惜,就这么一走了之,韩溪会怎么想她?
似看出了她的不满,齐天又道:“若是你实在想与韩公子告别,那便修书一封,我派人送去!”
闻言,千凰立即亮晶晶地看着齐天,心里真心觉得,转世后的弑天,人还挺不错嘛,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面冷心热?
千凰就在客栈里给韩溪写了一封信,大致意思是,她有事要离开一下,可能不能参加他的婚礼了,祝他新婚愉快。
最后这话,说的有些赌气意味。有她搅合,他的新婚,怎么可能愉快!
她已经将话说的这么明白了,他还不冷不热,又不给她一个交代,也真让人生气。
所以,她要晾晾他,让他知道,自己是被他气走的,看他会不会紧张她。
一想到他追悔莫及的样子,就觉得大快人心。
不过,也有可能,他什么感觉也没有!
不管怎么样,反正这人最后也只能是她的,大不了,在新婚之夜将他就地正法了!她可不是什么正人君子,不介意使些小手段,非得让他低头不可。
千凰就这样跟着齐天去了风狼寨,寨子建在风狼山顶,从山上,可以将山下的各大要道看的清清楚楚,中间还隔了一层密林,成了很好的防护罩。似乎还在林子里设了五行八卦,走路七弯八拐的,看似杂乱无章,仔细推敲,却又有些规律。
果然是地势险要,易守难攻,怪不得韩太守攻了这么多年都没个结果,最后也只能放之任之。
不过,让千凰纳闷的是,韩溪不应该一点办法也没有啊,唯一的解释是,他不想踏这趟浑水。也是,以他的性格,若非迫不得已,哪里愿意卷入这样的纷争。风狼寨几百口人,真要打起来,也是作孽。何况,齐天也并未做什么伤天害理,罪大恶极的事情,犯不着赶尽杀绝。
千凰并未遮掩容貌,也并未掩饰性别,到了这个严重缺乏女人的山寨,几乎成了一道绝丽的风景。那些个少贼们,无论老少,个个伸长了脖子往她这里看,巴不得将眼珠子都黏在她身上。
长这么大,他们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女人,也许,这一辈子,也未必能见到比她更美的女子,看着真是赏心悦目啊!
因着她是和齐天一起走进来的,那些人再怎么痴迷仰慕,也不敢离千凰太近,反倒是顾着老大的威严,看她的目光,都带了一丝敬畏,看向齐天的目光,却更加狂热了。
瞧啊,这就是他们的老大,多么的本事,居然娶了一个比谭家小姐更美的女子做他们的压寨夫人,豫州城里的男人们,就羡慕嫉妒恨去吧!他们这些手下,也跟着沾光啊!有这么个美人,虽然是不能冒犯的夫人,每天看看,也是人生一大乐事啊!
接下来,齐天给千凰引见了风狼寨的另外两位当家。
一个是书生样的温十,另一个是长相粗犷的孟宽,分别是寨子里的二当家和三当家,性子一个温和,一个爽朗,人倒是都挺不错的,对她也很客气。
只是在看见她和齐天一起走进来的时候,都有些惊讶,齐天给他们介绍说,自己是他的朋友,这两人就更惊讶了?
貌美如花的——朋友?
这种惊讶,不仅是对千凰过分出众的外貌,更是对她和齐天的关系。
看来,齐天在外面真是没什么朋友啊!或者说,他极少与外人交好,更别说堂而皇之地带到他们的老巢来了,她绝对是第一个!至于谭芊芊,本来是有机会的,但是,被她拒绝了!
孟宽是个藏不住事儿的,心里好奇,嘴上马上就交代了,他问千凰,与齐天是怎么认识的?
千凰笑着反问,“你与他是怎么认识的?”
孟宽的脸色,就有些扭曲,说当时和齐天是不打不相识,结果是他输的很惨,躺了一个月才得以下床,现在右手的两根手指还用不利索呢!
闻言,千凰嘴角抽了抽,看来,那厮还挺能打的呀!
也是,山贼头子么,不打又怎能服众?也不知道当初吃了多少苦,才从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成为今天一呼百应的老大?
千凰发现,自己真的是心软了,居然还会在这个时候心疼齐天。
仔细想想又释然了,他现在是齐天,不是弑天,就算是一个寻常人,经历了这样的事情,也是值得人同情的吧!
然后,千凰发现,齐天的生活真的是很规律,很枯燥,很单调。
每日,除了吃饭睡觉,处理山寨事物,就是练功,练功,练功。
事实上,一些日常事物,都有温十这个“军师”帮他处理了,若非大事,是不需要惊动齐天的。作为老大,齐天有自己的私人院落以及私人练武场,一般人是见不找他的。
爻阳也是除却大事,每日里就是修炼,修炼,修炼,若非自己时常去看看他,逗逗他,她真的怀疑,这孩子会在日复一日地疯狂修炼中,变成一块冷暖不知的顽石。
看来,这一点是继承了弑天啊!
不过,据说弑天下达了指令,千凰可以自由出入他的院落。
千凰想,也许是为了方便合作。
既然如此,千凰也就不再客气,在逛遍了山寨里大大小小的地方之后,千凰开始对他的院落产生了好奇。事实上,将他定位成齐天之后,千凰已经对他不那么抵触了,甚至能对他笑脸相迎。
千凰来找齐天的时候,他正在练武。
武夫给人的印象,总是离不开粗野,粗俗,但是齐天不这样。
这也许得益于他的武器,不是刀,也不是锤,更不是狼牙棒,而是剑。
这剑拿在他手上,却舞出了一种风流倜傥,糅杂着他的冷酷,就更加风姿迷人了!
事实上,他的剑术并不花哨,剑势凌厉,招招克敌,甚至于有些过于凶狠了,但是这招数适合他,与他身上的杀气配合的天衣无缝。
饶是她,也忍不住鼓掌相喝,“好剑术!”
他朝她一瞥,并未停下,复杂的目光宛若实质,让她的笑脸有瞬间的凝滞。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他似乎认出了她,再看时,他依旧是那冷冷的目光。
直到一套剑法使毕,他才停下来望住她,额上没有一滴汗水,干爽得就像是晨起一般。
千凰走过去,目光落到他手中的长剑,锋芒毕露,杀气昂扬,是一把好剑呢!
“坐下来喝口茶?”千凰指了指一旁的石桌,桌上的托盘里整整齐齐地放了一个紫砂壶和几个倒盖的小杯子。
齐天却没有理会,目光瞥向一旁的兵器架,自顾自地说道:“比一局!”
“啥?”千凰有些没反应过来。
齐天盯住她的眼,目光很锐利,“你说你功夫不错!”
千凰这才想起,她确实有说过,不过她自己都快忘了好么,而且,谁说功夫不错,就一定要比武?
眼见齐天举起长剑,剑尖直指她的鼻尖,千凰忍不住后退一步,道:“我旁门左道的功夫不错,至于比剑,我肯定是比不过你的啦!刀剑无眼呐,都是熟人,就不要了吧!”真要真枪实剑地打,她肯定打不过,用法术,又怕穿帮。
齐天,你就不能让姑奶奶省心一点。
齐天看了她一阵,最终放下了长剑,千凰正松口气,忽然听得齐天道:“不比剑,那就弹琴给我听吧!”
“哈?”千凰觉得自己有些转不过弯,这话题也太具有跳跃性了吧?
“难道你想比剑?”齐天认真地看了她一眼,落下的长剑有举起来的趋势。
千凰赶忙摇头,“不不不,只不过,我只会弹琵琶,不会弹琴啊!”暗想,齐天到底是哪根筋搭错了,好端端的要听她弹琴?
“那就弹琵琶!”
千凰还在做垂死挣扎,“可我没有琵琶啊?”
齐天便朝外喊了一声,不一会儿,就有个身穿短襟的男人走了进来,齐天道:“去库房里取把琵琶来!”
这两年来劫的富商多了,难免有些附庸风雅的东西,找把琵琶不难。
千凰看着那人飞快地离去了,还是不死心地问了一句,“齐天,你为什么要我给你弹琵琶?”
即使在上辈子,她都没有这样轻松地跟他相处过,摒弃前嫌,像正常的朋友那样相处。
一人舞剑,一人弄音,这是只有她和凤铮那样亲密的人,才会做的事情,没想到,有一天和弑天也会做,虽然,他只是弑天的转世。
齐天垂下眼眸,言语淡淡,“一人舞剑,有些无趣!”
千凰瞪大了眼睛,一个成天到晚,只知道练功,练功,练功的人,居然说无趣?齐天,你果然是哪根筋搭错了吗?
过了一会儿,那人果真取来了一把琵琶,看样子,还是上等货色,千凰拨了一下弦,音色不错。
千凰本想坐在一边慢慢弹,哪知道齐天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能边唱边跳么?”
千凰的动作瞬间凝结了,语气就有些咄咄逼人,“你怎么知道我会边唱边跳?”
齐天便笑了,微微勾起的嘴角,笑容浅淡而迷人,“你果然会。”
千凰才发现自己被耍了,气得满脸通红,“我就这样弹,不想跳!”
齐天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沉沉地看着她,脸上的笑容也没了。
这样的表情让千凰有些发怵,扁着嘴说了一句,“你不是要舞剑么,还怎么看我跳舞。”
话音一落,只听得一声脆响,竟是齐天收剑入鞘,齐天望住千凰,语气从容,“那我不舞剑了,你跳吧!”说罢,走过去,坐在石凳上,伸手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一副做好准备欣赏歌舞的姿态。
千凰真感觉自己是不跳不行了,抱着早完早解脱的心态,千凰在宽阔的院子里跳起了最拿手的反弹琵琶。
一曲结束,千凰扔下琵琶就想走,却被齐天一把拉住了。
陡然被对方触碰,千凰有些炸毛,嗓音也尖锐起来,“你做什么?”
她还是不喜欢他的触碰,这会让她想起某些不愉快的记忆。
相比于她过激的表现,齐天却显得平和许多,只是默默地将捡起的琵琶递给她,道:“拿着吧,它属于你!”
闻言,千凰皱了皱眉,望着他的眼神有些许的复杂,低声道了一声谢,便飞快离开了院落。
自那天之后,千凰再也不敢去齐天的院落,齐天却自己找上门来了,据说是想听她弹琵琶。
千凰不肯弹,他就一直坐着,横竖是人家的地盘,她也赶不走,除非千凰弹了才肯走。
弹了才肯走是吧,弹就弹,姑奶奶怕了你啊!
一开始,千凰还不甘不愿的,慢慢地,齐天一来,千凰条件反射地就去拿琵琶,齐天也爽快,每每听完了就往外走。
这让千凰觉得,也许这人真的只是喜欢她的琵琶?心里倒也没那么排斥了!
只是,这一日,千凰弹完了琵琶,齐天却还坐在原地没有走,千凰将琵琶往旁边一搁,走到他身边叉着腰问道:“听完了,还不走啊?”
摸透了这人的性子,千凰也不怕他了,这人啊,看着挺冷酷的,其实,根本不会拿她怎么样!
齐天抬起眼眸,眼底有些幽深,“明日就是成亲的日子了!”
闻言,千凰一愣,忽然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不知不觉,已经快到韩溪成亲的日子了么,她终于要解脱了!
齐天看着她一脸激动的样子,眼神暗了暗,又道:“喜服已经做好了,你随我去看看,哪里不合适,还可以修改!”
心情好了,千凰特好说话,“好好好!”
齐天这才起身往外走,千凰紧紧地跟在后头,嘴巴都要翘上天了!
喜服是放在齐天的房间里,千凰看见梨花木桌上有叠着两套喜服,不免有些诧异。
齐天道:“一套是我的,一套是你的。”
千凰想想也是,她要和韩溪成亲,他不也要和谭芊芊成亲么!
齐天拿起那套大红的女装放到她手里,指了指里间的方向,道:“你去试试吧,我在外面等你!”
怎么说,明天也是她和韩溪的大喜日子,当然得重视,千凰倒是没反对,拿了衣服就往里走,边走边回头警告道:“喂,你可别进来啊,否则,姑奶奶有的是手段对付你!”
齐天站在原地,望着她的方向笑,“好!”
那笑容,温和得简直有些不真实,让千凰恍惚了一下,反应过来,暗道一声邪门,便转入了里间。
出来的时候,齐天仍旧站在原地,规矩得连姿势都没有变过,不,在她出来的时候,他似乎眼前一亮,抬了抬脚,似乎想要走过来,终究是忍住了。
千凰在他面前转了个圈,对着他,一挑眉,得意地问道:“怎么样?”
事实上,她对这件喜服非常地满意,这件衣服无论从布料,裁剪,还是做工,都非常精致,看得出来,他是花了心思的,她也很肯定,自己穿上这件衣服,一定相当惊艳。
果然,齐天点了一下头,语气很肯定,“很漂亮!”
这下,千凰真的有些不好意思了,不是害羞,而是到了这个时候,她忽然觉得齐天对自己真的很不错,怎么说也是同盟,自己,似乎对他忽略得太严重了一点儿。
想到这里,千凰便说道:“齐天,你要不要也去里面试一下,我看衣服的眼光还是挺不错的,要是哪里不好,再送去改一下!”
齐天顺着她的视线瞥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男装喜服,眼眸微闪,随即摇了摇头,“不用了?”见千凰不解的眼神,齐天又道:“我之前试过了,没问题!”
千凰这才笑了,走上前,哥俩好似地拍了拍齐天的肩膀,道:“齐天,你真是个不错的人,我们明天,一定要做最美丽的新娘和新郎!”
韩溪啊韩溪,谁叫你这么被动,让姑奶奶不爽来着,这个最美新郎官,就暂时冠给劳心劳力的齐天了!不过,你要是在新婚之夜表现良好的话,姑奶奶还可以考虑将这顶帽子还给你。
齐天莞尔,定定地望住千凰,眼底闪现的幽光,使得他身上带了一种不同以往的邪气,不过,沉浸在遐想中的千凰却没有发现……
第二天,千凰起的很早,两个女人,确切的说是两个老妈子帮着她一起梳妆。
千凰可信不过她们的手艺,上妆和梳头都是自己来的,只让她们搭个副手,直到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准好了一切,千凰便在屋子里等齐天来接自己,齐天没等到,等来的却是温十。
温十上下打量了一眼千凰,礼貌地赞叹道:“夫人很漂亮!”
千凰点点头,忽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你怎么叫我夫人?”
温十便道:“你即将嫁做人妇,我称你一声夫人有何不妥?”
千凰想想也是,便没计较,往温十身后一瞄,不见齐天,便问温十道:“齐天呢,什么时候出发?”
温十不慌不忙道:“老大去看酒席和新房准备得怎么样了,至于出发的时间,马上就到了,从寨子到城里尚有好一段路程,你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免得在路上饿了,不方便进食,待会儿抢亲,也没力气!”说话间,从温十身后走出来一个麻脸姑娘,递过来一个瓷蛊。
千凰打开一看,发现是燕窝羹,炖的浓稠细腻,散发着真真甜香。本来今日大喜,不想吃太多,怕吃出小肚子,让韩溪笑话,抬头见温十一脸期盼地看着自己,千凰不好拂了他的意,便当着他的面,喝下了半蛊。
温十这才笑了,这时,有个中年汉子一脸焦急地跑了进来,对温十耳语了几句,温十的脸色瞬间就变了。
千凰也意识到事情不妙,担忧地问道:“出什么事了吗?”
温十看向千凰,又恢复了笑容,安抚道:“没事,就是运花轿的马车出了点儿问题,修理一下就没事了,可能要点时间,要不你先在房内休息一会儿,好了我再来叫你!”
千凰只有点头,温十一行人很快便退出去了,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也许是起得太早,又折腾了一大早的缘故,千凰还真的有点累了,便打算趴在桌子上休息一会儿。
她显然忘了,以她的神仙体质,折腾这么一会儿是不会累的,除非,她失去了依仗的法力,困顿,让她的脑子都迟钝了。不过,这种事情,平白无故的又怎么会发生呢?说到底,也是背后之人,棋高一着。
这一睡,就睡到了天黑,千凰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被人放在了床上,屋子里的摆设是她所熟悉的,正是齐天的房间。不同的是,平素这里简洁到空荡,暗色系的家具,给人一种冷冰冰的感觉。如今,也许是即将住进一个人的缘故,这里新添了许多家具,而且到处挂了红绸,贴了喜字,配合着暖黄的烛光,给人一种很温暖很安心的感觉。
等等,烛光?
千凰死死地盯住烛台上的一对大红蜡烛,终于变了脸色。
她已经没心思去追究自己为何躺在这里,她满脑子都是现在已经是晚上了,自己却还留在风狼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韩溪已经跟那个女人拜堂成亲了,也许已经送入洞房了!
千凰只觉得脑子轰得一声炸开了,她很想冲出去找韩溪,身体却软绵绵的,使不上什么力气,好不容易下了床,身体却往地面上栽去。
这时,一双有力地臂膀接住了她,她落入了一个结实又温暖的怀里,抬眼便撞进了一双深邃的眼眸,像是开在地狱彼岸的曼珠沙华,幽暗又魔惑,熟悉得简直让她抓狂。
千凰终于忍不住咆哮道:“齐天,你特么给我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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