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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破烂侯


  破烂侯艰难抬起头,神情有些萎靡不振,看了一眼韩春明,也不说话,他挥了挥手,赶韩春明一边去。

  韩春明看到对方这样,也不生气,上前蹲下身,抓住他的手腕,破烂侯见状,大吃一惊,还以为遇到啥事了,连忙想反抗挣脱开。

  韩春明稍微一用力,对方就哎呦一声,顿时不敢再挣扎,任由韩春明的手搭在他手腕上。

  韩春明对着破烂侯开始号脉,片刻便放下他的手。

  脉象虚弱,气血不足,再看了看对方的精神状态,叹了一口气说道。

  “破烂侯,你这身子骨有点虚呀!”

  破烂侯听到韩春明喊出自己的外号,顿时一愣,随即抬起头询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韩春明笑着故作神秘地回道。

  “你猜!”

  破烂侯见韩春明一副打趣他的模样,顿时生气地站起身,背起自己的麻布袋,就准备走人。

  韩春明也不追,只是在背后喊道。

  “大名鼎鼎的肃亲王孙子,现在竟然落魄成这样了,有意思呀!”

  破烂侯听到韩春明这话,身形一顿,转身又走回韩春明身旁,神情严肃,甚至还有些紧张,他仔细打量了韩春明几眼,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世?你到底是谁?”

  韩春明看到一向玩世不恭的破烂侯摆出这副严肃的神情,顿时哈哈大笑,随即上前,一把搂住他的肩膀说道。

  “别紧张,我没啥恶意,认识一下,我叫韩春明,我师父叫九门提督,你认识吧?哈哈,走吧,今天相识一场,我请你去搓一顿,我请客!”

  关老爷子和破烂侯是老相识了,一个清末王爷的后人,一个是清末城门税官的后人。

  不过他们并不算朋友,甚至还算仇人,不过是上一代的事了,他们父辈之间有仇,不过他们的身份,注定他们在这个年代生活品质很一般了。

  破烂侯这辈子生平有两大爱好,第一大爱好就是古董,第二大爱好就是蹭吃蹭喝。

  为了古董,他可以不吃不喝,但是为了蹭吃蹭喝,他可以不要脸,连续在别人酒楼一日三餐吃上好几年,也丝毫没感觉到羞耻。

  所以一听到有免费吃喝,顿时精神一怔,听到这年轻人是关老头的徒弟,顿时也放下心来了。

  他和关老头解放前就认识了,那个时候,两人都是花花公子,两人在喝酒方面还争斗过一番,破烂侯当时还输了,后来两人身份一落千丈,也就早没了联系。

  不过现在往事随风,现在已经换天了,从前的事,多说没啥意义。

  听到年轻人说请喝酒,破烂侯脸上的笑容,顿时浮现,他上下打量了一下韩春明,见他好像真没啥敌意,这才笑着说道。

  “那行,今天老哥就沾你一回光了!”

  韩春明哈哈大笑,也没客气,两人勾肩搭背如同两个老哥俩,破烂侯或许是真饿了,整个人走路都有些虚晃,韩春明扶着他一路走过好几条街,进了一个胡同口,正见前方有一个小酒铺儿。

  这个年代要吃饭,基本都是上国营饭店,也就是俗称下馆子,但是在这个年代,能下馆子的人家,那是一件值得吹嘘的事了。

  毕竟这个年代工资正式工人工资也就三十四块钱,像韩春明这种临时工,才十七块五,如果去下一次馆子,怎么也得好几块钱,如果吃好点,没一个月工资下不桌。

  而且去国营饭店吃饭,不但要钱,还得要粮票,又贵又麻烦,一般人是真吃不起,但是不管任何时代,有需求,就有供应。

  于是,大街小巷,胡同里,一种卖食品的杂货铺诞生了,这种杂货铺,面积不大,大多就十来个平方,门面也比较沉旧,里面有一个半封闭的玻璃柜台,柜台外面摆上三五张小桌子,几条木凳,环境那是一言难尽,

  这杂货铺卖烟酒糖茶,熟肉,糕点酱醋茶,这些玩意,都不要票,但是燕京人,常买的食用油,芝麻酱等一些紧缺商品,这地一般不卖,因为得要票,要买那些,得去菜市场或者大点的副食品店。

  柜台上,一般都是摆放着几个酒坛,都是散装白酒,有那种专门打酒的酒提子,一两酒一勺,最便宜的酒也得一两一毛钱,好点的有一两一毛三,一两一毛七的几个品类。

  当然,也有散装啤酒,一升四毛钱,不过这个年代,喝啤酒的人少,有点像棕色似的的啤酒一口下去,还有股苦味,一点气泡都没,和后世那种冰镇啤酒完全是两种口味。

  这地方的下酒菜,主要还是熟食,大多都是一些卤的,不过大多都是一些下水,肚肠心肝肺那些,还有肉皮冻,鱼皮炸黄豆兰花豆之类的。

  也有花生米卖,不过有点贵,因为花生这玩意还是紧缺物资,可以榨油的,平常老百姓家,逢年过节,才能有半斤份额,也舍不得吃,大多把票卖给票贩子了,最后又高价流转到这些二级市场。

  所以一般的杂货部也不卖花生米,偶尔有货,也是熟客要,提前给备好,而且价格比其他豆类都贵。

  韩春明和破烂侯推开杂货铺大门,一股难以言喻的味道扑面而来,这味一时半会形容不出来,大概就是汗臭味加烟酒味,最后加各种食物的味道融合在一起,最后发酵一百天后那种味道吧。

  韩春明这种地方其实来的次数也不多,他以前也没零花钱来这地,再说他也刚插队回来,这地也好几年前来过了。

  他强忍着不适,朝里面看了一眼,里面就三张小桌子,此刻已经全部坐满,不过靠边的桌前,就坐着一人,韩春明和破烂侯相视一眼,笑呵呵上前,也不嫌弃,随即就拼桌了。

  韩春明也把自己代入一个老燕京人的角色,尽量去适应这地,坐在对面的是一个老头,不过韩春明猜测他最多不超过五十岁,之所以说是老头,因为这家伙明显就是一个酒腻子。

  酒腻子就是那种整天没事,腻在小酒铺的,这种人没啥钱,但是又爱好这一口,还没脸没皮,爱蹭酒喝。

  有些酒腻子就打五分钱酒,能坐一天,碰到熟人就套近乎,忽悠一杯酒喝,再和众人聊天打屁一整天,好不快活。

  长期酗酒的人,大多都状态差显老,眼前这位正是如此,打着补丁的衣服,少了两颗扣子也不在意,头发乱糟糟的,还有少许花白头发。

  对方身前,就放一个着杯子,一两酒那种杯,里面的酒也见底了,桌上也没下酒菜,就还剩半根黄瓜,应该还是从自己家带来的。

  对方把腿放到凳子上抖着腿,一边和隔壁几人聊得神采飞扬,满嘴酒气,见到韩春明两人坐下,也没啥动作,依旧聊得嘴角拉丝,口沫横飞,对方丝毫没离开的意思。

  破烂侯平时也不爱在这种小酒铺儿喝酒,有钱也宁愿买点散酒熟食回去一人慢饮,但是今天韩春明请客,也没那么多讲究,两人坐下,也没啥菜单,随手便招呼老板。

  韩春明请客,自然他点,韩春明笑着朝老板喊道。

  “先来一人半斤一毛七,再上一碟蒜肠儿,一碟小肚儿,一碟肉皮冻,最后问了老板,正好有花生米,韩春明又要了一碟花生米,齐活!”

  韩春明这两人,要了一斤酒,四个小菜,顿时把周围几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特别对面那酒腻子,一听韩春明点的这些,顿时也顾不得聊天了,连忙转过头,带着讨好的神情,仔细打量着两人。

  在这年代,两人能这样吃的,也算大户了,而且两人还面生,正好讨杯酒喝。

  酒腻子露出几块大门牙,黄澄澄的,还缺了两颗,看着让人犯恶心,他带着讨好的笑容,朝着韩春明恭维道。

  “这位小哥面生,是新搬来的?”

  韩春明摇了摇头,有些不耐烦地回道。

  “老哥,你要是讨杯酒喝,就开尊口,今天您这酒我请了,你打二两酒带回去慢慢喝怎么样?”

  酒腻子一听这话,算是知道这年轻人是看自己不顺眼了,赶人了,不过听到有酒喝,顿时也很知趣地满口答应,把腿放下凳子。

  酒腻子起身便朝柜台走去,问老板要了二两酒,显然这还是熟客,拿了一个酒瓶给他打了两勺酒,韩春明和老板打了一个招呼,酒腻子笑得满脸如花,端着酒瓶,就朝门外走去。

  走到韩春明这桌前,还不忘恭维了几句客套话,大概意思是下次遇到了,他请!

  酒腻子说完,一溜烟跑了。

  破烂侯其实也是蹭吃蹭喝的典型,但是他蹭吃蹭喝比这种酒腻子,有文化多了,从来不说恭维话,人家不光吃,还吃得大义凛然,和大爷似的。

  见老板把酒菜上桌后,破烂侯把自己当主人似的,拿起筷子就上手,夹起一把蒜肠就塞嘴里。

  韩春明见状,也不生气,笑着端起酒壶给他满上,破烂侯心安理得地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就着蒜肠下酒,那滋味,美呀!

  破烂侯一直在观察韩春明,见他大大方方,不扭捏,做事爽快大气,很对他胃口,三杯酒下肚后,破烂侯也终于开口说道。

  “你叫韩春明?”

  韩春明点了点头,也夹起一颗花生米扔进嘴里,卡蹦脆,就着酒下肚,别有一番滋味。

  破烂侯迟疑了一下,继续问道。

  “这顿酒谢了,我破烂侯也不欠你人情,我送你两破玩意,当抵这顿酒了!”

  说着,破烂侯从身边麻布袋中掏出两个粉彩小碗,其中一个还微微有点小缺口,他把两个碗直接放到韩春明桌前,一边说道。

  这两个碗当这顿饭钱了,怎么样?

  韩春明没有回答,随手拿起两个小碗,看了一下,笑着点了点头说道。

  “道光官窑粉彩菊花蝈蝈碗一对,这我占了大便宜了呀!”

  韩春明的话,让破烂侯一怔,再一次看上韩春明的眼神,明显有点亮光,随即也面露微笑,随即说道。

  “我住在胭脂胡同一百三十七号,以后有时间可以去我家,我请你喝酒!”

  韩春明点了点头,随即把两个碗放在旁边,也不多说,再一次给对方满上。

  请破烂侯喝酒,纯粹就是觉得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这人和关老头一样,其实也是一个可怜人。

  破烂侯这人性格古怪,脾气还有犟,但是为人还是不错,心里也有底线,小事斤斤计较,但是大事不含糊,如果做朋友,还是不错的。

  这顿酒,韩春明也没和对方多说什么,两人也是刚见面,韩春明也只随口说了一些自己就住附近,其他也没透露太多。

  破烂侯,或许是真饿了,一直在夹菜,韩春明也起身问了老板,有没有主食,这里不卖主食,但是老板自己吃的馍馍还有几个,韩春明也直接买了,让破烂侯填饱了肚子。

  吃到一半,韩春明突然想起自己出来的目的,连忙起身告辞,他去结完账,顺带又买了一斤酒,几样熟食打包带走。

  走到破烂侯身前,随手从口袋抽出十元钱,放在破烂侯酒杯前,拍了拍对方肩膀,转身便走。

  破烂侯看着桌上的十元钱,神情微微有些僵硬,端着酒杯的手想放下,可最终直到韩春明走出大门后,才叹了一口气,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这不是后世,而是七十年代,特殊年代影子,还未完全消散,破烂侯其实和关老爷子是一类人,都是穷比。

  直到韩春明走远,破烂侯才缓缓收起那十块钱,随即抬起一看,见到那两个粉彩碗依旧还在桌上,韩春明根本没拿走。

  这个场面让破烂侯心情顿时一下低落下去,有些患得患失起来,自己这个人情欠大了!

  韩春明可没想这么多,既然遇到了,能帮就一把,也没啥。

  这个世界,他对古董没有原著中那么迷恋,何况他可是知道破烂侯那人的,对古董那是挚爱入迷,刚刚对方明显有些舍不得那两个碗,既然如此,自己就不夺人所爱了。

  要想收藏古董,有的是机会,韩春明今天见破烂侯的目的,也有了这一层心思。

  先认识一下,到时自己需要破烂侯的时候,也好开口不是!

  让对方先欠自己一个人情就够了!

  韩春明提着酒菜回到家后,家里都已经饭都快吃完了,韩母有些责怪似的询问韩春明为啥要买这么久,韩春明笑嘻嘻说遇到熟人了。

  众人重新把酒菜摆上桌,开始吃了起来,看到酒菜,韩母看上韩春明的眼神,还是微微有些担心。

  韩春明当然知道母亲这眼神是啥意思了,应该是担心自己的钱来路不正常了。

  韩春明也是暗暗心想,看来得想办法搞点钱了?

  可这个年代,要想来路正的赚钱?

  韩春明还真想不出啥办法,先看看再说吧!

  转眼就是周末,韩春明对这个周末很是期待,想到那个混血妹子齐思乔,就有些小期待。

  这一周,四合院里有些宁静,程建军依旧还在上班,或许是因为和韩春明发生那事,他现在和韩春明见面,都是避着走的。

  他父亲程清骅,依旧还是停职阶段,现在整天在外面奔走,也不知道还能不能官复原职。

  程家出这事,大院里众人也议论纷纷,但是好在韩春明没说程建军举报自己的事,不然估计程家注定会被指指点点,大伙目前也搞不清啥状况。

  苏萌这几天,也没和韩春明说什么话,或许是不好意思,但是好几次偷偷在背后偷看韩春明,都被他发现了。

  总之这个星期,大院里气氛有些怪异,但是还算宁静。

  韩春明可没想那么多,该吃吃,该喝喝,这年头就算吃喝,也花不了几个钱,只要别太显摆就行了。

  星期六,韩春明推着单车,站在四合院门口,左等右等,眼看都九点了,始终不见齐思乔前来,难道那家伙放自己鸽子?

  韩春明可是眼见苏萌在对面街道,时不时冒出一个头,朝自己看来,显然她也想看看自己“女朋友”到底长啥样!

  韩春明眼见时间都快十点了,顿时心里也有些恼火了,看来是该上门和黄五爷好好说道说道了。

  正想着,突然就见街头,一个人影背着挎包,大步朝着这边跑来,跑到近前一看,不正是齐思乔吗?

  看到对方上气不接下气,韩春明有些疑惑地看上她。

  齐思乔神情有些忐忑地看着韩春明,生怕他生气似的,连忙解释道。

  “不好意思,我今天起晚了!”

  韩春明哼了一声,估摸着这娃,是差一点忘记和自己约会了,不然不可能迟到这么久,不过看她今天打扮还行,随即拍了拍后座道。

  “上车!”

  齐思乔有些畏惧地看了看韩春明的单车后座,最后还是勉为其难地靠着一边,坐了上去。

  韩春明回头看了齐思乔一眼说道。

  “抱住我的腰!”

  齐思乔听到韩春明这霸气的话,唯唯诺诺看了韩春明一眼,最后伸手抓住韩春明腰间的衣角。

  今天齐思乔穿着一件蓝色长裙,配合那清爽的短发,特像一个高中生似的,那精致的小脸蛋,白皙动人,看得韩春明心里火热不已。

  此刻对面街角,苏萌眼泪哗啦啦地流着,躲在墙角看着韩春明带着一个妹子扬长而去,她心在这一刻,都仿佛要心碎了。

  苏萌没想到,韩春明是真的有女朋友了,看到那妹子在韩春明银威下,唯唯诺诺的样子,再想到自己和韩春明之前的相处方式,苏萌这一刻竟然隐隐约约有些后悔,难道他真的喜欢这种类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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