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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 惹谁都别惹S君


虽然我很不想承认,但S君的确是贯穿我青春时代的重要人物,扮演反派的那种。

S君其人,只有八个字能形容他:天生冤家,阴魂不散。

说起我和S君的斗争史,那简直是贯穿了我半个高中时代的革命史。

还要从高一那年说起。

那时候,我还是个沉迷于烂俗、狗血言情故事中无法自拔的少女,左手郭敬明,右手乐小米,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爱看小说。

有一次上晚自习,我看书看得入迷,忘了时间,抬头发现教室里只剩下我和S君两个人了,孤男寡女什么的,略尴尬。

却不知道老班什么时候出现在教室门口,老班的表情有些暗。

“这么晚了,你们不回去睡觉,还在教室里干什么?!”

想起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班某对早恋小情侣被通报的事,我忙举双手坦白:“老师,你别误会,我们是在学习。”

S君的声音从我身后幽幽传过来:“我算完这题就走,至于她……”S君的眼睛藏在金边眼镜下,闪着危险的光芒,“我就不知道她在学什么了。”

我:……

最后,我的小说被老班没收,还被请到老班的办公室,写了长达三万字的检讨,还要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念出来。

我讨厌死S君了。

月考过后,我们重新分配座位,我特意选择了一个S君绝对会避而远之的位置:靠墙,角落,十分隐蔽,几乎看不清黑板。

然而……S君这次终于不是我的后桌,变成了我的同桌。

我骂他:“阴魂不散!”

他回我:“彼此彼此!”

和S君玩熟之后,我问他为什么那次要举报我。

S君慢悠悠地看了我一眼,语气平平:“你看小说时一会儿哭一会儿笑,打扰到我算题了。”

“那你为什么不提醒我?!”

“我提醒你,没有你被罚写检讨给你留下的印象深刻,而我从来不喜欢做无用功。”

我:……

S君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生物,没有之一!

我那惨痛的高一生活告诉我,有一个铁面无私的同桌,简直不要太磨人!

由于老乔就是我们学校里的老师,平日里,老乔和我的任教老师抬头不见低头见的,所以,我的任课老师不好罚我太重,至于我上课看小说什么的,只要我藏得好,他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但是,S君不同!

他有一种一边算题一边监视我的特异功能,每次我刚把小说从抽屉里抽出来,他就会发现,然后把我的书没收。

这样几次下来后,我恼了:“你到底想干什么啊,我看小说关你什么事啊?”

学霸没头没脑地来了一句:“你哭了。”

我摸了摸自己干净的脸庞:“没有啊。”

“那天你在当着全班念检讨书的时候哭了。”

我没想到S君会这么说。我不是胡搅蛮缠的人,觉得那事早就翻篇了。

“我没怪你。”我猛然回过神来,“这和你管我看小说有什么关系?你既然觉得对不起我,下次不举报我不就得了。”

“我做了正确的事,并没有觉得对不起你,所以不用你原谅我。我只是很反感女生哭。”他扬扬手里的小说,“所以,我要从源头上开始治。”

他话音刚落,就听到了班主任的声音:“舒××(S君),你手里拿的什么?!”

哈哈,我扳回了一局。

S君长得不错,成绩好,大部分时候是在埋头做题的,看上去十分高冷。

当然,这只是看上去而已。

我们几番交手下来,我发现S君这个人表面正派,内心蔫坏。

那些脱离本质、只看表面、还托我给S君送情书和零食的同学真是瞎了眼。

当然,那些情书大部分进了垃圾桶;零食嘛,都被我吃了。

这倒不能怪S君心狠,主要是那些送情书的小姑娘不像我近水楼台的,所以,她们不知道学霸的本质:陈伟霆的外貌,曾志伟的嗓子。

老天爷对S君真是很公平啊。

变声期的S君,一把嗓子真的是让人一听就难忘。

记得当年第一次听到S君说话,我还以为他是感冒了,还特意支援了他一包金嗓子喉片。

为此,S君一个月没跟我说话。

好心当成驴肝肺,小气!

因为S君留给我的印象太惨烈,所以,我一面对S君这种清秀的男生,耳边都会回响起公鸭嗓。

所以早恋什么的,是完全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在周围的同学迷恋F4、SuperJunior的时候,我默默地把肚大腰圆,还秃顶的英语老师当成了好老公模板。

理由:英语老师念英文的声音真的太好听了!

虽然我每次是闭着眼听的。

高三那年,我收到了我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是S君递过来的。

那一刻,我不知道如何是好,有点儿忐忑,不知所措。

我和S君相爱相杀那么久,革命情感摆在那里,我实在不好意思跟他说“就是你毁了我对所有清秀少年的美好幻想,遏止了我恋爱的小火苗啊!”

当然,我才不承认我没人喜欢是因为我太胖呢,哼!

我第一次收到情书,经验不足,演技不到位,加上证据藏得不够隐秘,很快就被如同福尔摩斯、包青天、柯南君附体的母上大人抓到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抓早恋当然要抓一对,这个大任就交给数学老师、思想品德教育专员的班主任了。

在接受了长达一个星期的思想教育,洋洋洒洒写了三万字检讨之后,我坚决贯彻伟大革命先烈刘胡兰的精神:打死不说。

我本以为,我坚决不卖队友的高尚之举会得到S君的高度赞扬,没想到,在我念完检讨之后,S君跟我说的第一句话居然是“那不是我给你的,是我室友托我转交给你的。”

我好尴尬啊。

S君,你就不能贯彻你的高冷风吗?帮人传情书这种事,是你一个学霸该干的事吗?

你不说清楚,很容易让我误会的好不好?

不过,幸好情书不是他写的。不然,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愉快地和他做同桌。

高考结束之后,同学们分道扬镳。S君的室友,也就是托S君来送情书的小胖同学在食堂门口堵住了我。

想起那封让我被班主任教育了整整一个星期的情书,我就头皮发麻,更何况,送情书的还是小胖……

“小胖同学,情书的事,让它随风消散吧。我没怪你害我念检讨,真的。”

小胖,看我诚恳的小眼神,我只是默默地记着,一点儿都没怪你呢!

没想到那个死小胖不仅没被我的大度感动,还翻了个白眼:“什么情书?丑女人你不要自恋了,我来只是想问你减肥的方法。”

小胖说我是丑女人?!

虽然我能理解小胖同学被戳穿心事、难为情的心情,但是,我绝对不能原谅他叫我丑女人。

就这样,他还想要我给他减肥的方法?那是数字先生独家提供给我的减肥方法,我才不给他呢!

我随便说了一种我在路边看到的减肥药的名字。

小胖同学“哼”了一声:“原来你是吃减肥药减下来的啊,我还当你有什么好方法呢。”

小胖同学,你那鄙视的眼神是想搞事情啊!

当年,我很不理解小胖同学的行为,总觉得喜欢一个人又不是做贼,没必要偷偷摸摸的。

直到我遇到数字先生,我才明白,喜欢一个人,真的和做贼差不多。

你会忍不住地偷看,忍不住地偷听,忍不住地偷偷关注与他有关的一切;你会为了他的笑容偷偷开心,会为了他的不开心偷偷失落;你会偷偷地盘算着表白,然后又偷偷地把苦思冥想的计划扼杀在摇篮里。

喜欢一个人,真是个体力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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