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1章 蛛丝马迹1
1980年4月25日5时左右。
一名北京铁路局丰台工务段的巡道工在黄土坡站附近的京沪线巡道时,发现在前方路基旁躺着一个人。
走近一看,是一名年轻女子一动不动地仰躺着。
探探鼻息已经没了气。
大惊失色的巡道工立即一路跑到黄土坡站,向北京铁路公安处丰台站派出所驻黄土坡站的驻站民警报告情况。
驻站民警一面用站内的电话向丰台站派出所请求增援。
一面带着几个车站职工随该巡道工前往现场将现场保护起来。
牵涉命案,非同小可。
至6时左右,北京铁路公安处刑侦科以及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和丰台区公安分局刑警队的干警们先后赶到现场。
铁路和地方公安机关的刑侦技侦人员遂联合开展对现场的勘查工作。
死者是一名大约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
衣着整齐,除了脑部有三处钝器伤外身上没有其他外伤。
钝器伤口流出的鲜血在地上留下了一滩血迹。
另外,在现场还发现了几个男式皮鞋鞋印,离这些鞋印不远的地方有两个人并排坐着的压痕。
除此之外,现场没有留下指纹和其他痕迹物证。
根据现场勘查,警方初步认为这起案件极有可能是熟人图财害命或者情杀。
现场环境偏僻,离村子比较远,来往行人也不多,不是熟人的话不可能将死者骗到这里。
作案动机有两种:一种可能是死者和凶手是恋爱关系,在恋爱过程中一方想终止关系,而另一方不同意便起了杀人之心。
另一种可能是凶手知道死者身上留有钱财,杀人的目的就是图财。
现场勘查结束后,北京铁路公安处、丰台区公安分局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处三方组成4.25抢劫杀人案专案组,负责专办这起命案。
当专案组调集人手、印发案情通报、四处寻找尸源的时候,一个中年男子于4月26日来到北京市公安局报案。
男子自称叫张某文,系山西省晋城晋普山煤矿的职工。
称其时年24岁的侄女张某燕,在4月22日离开晋普山煤矿,在晋城站乘395次列车打算经新乡转车回辽宁省义县的老家。
但是三天后依然没有接到老家关于侄女安全到家的消息。
专案组随即让他看了案情通报上的死者照片和遗物。
张某文只看了一眼就止不住地嚎啕大哭起来。
颤声说死的就是他的侄女——辽宁省锦州市义县向阳公社前进大队社员张某燕。
根据张某文介绍,张某燕在1979年12月27日定了亲事。
为了筹备婚事,她带了二百元现金乘火车先到河南郑州的三叔张某武处报喜,顺便讨了喜钱和新衣服。
又从郑州到了晋城的二叔张某文处,同样讨了喜钱和新衣服新婚用的一些物事。
在郑州和晋城总共玩了一个多月。
4月22日。
提着两大包新衣服,怀中揣着二叔和三叔给的一百多元的喜钱。
张某燕被二叔张某文亲自送到了晋城站,并送上了18时58分发车开往新乡站的395次旅客列车。
而且细心的张某文不放心侄女一个人带着这么多东西北上。
还托了两个休假外出同路的同事。
去河南新乡接爱人的煤矿职工关某忠和去石家庄探亲的女学徒汪某珍在半路上照看一下。
说到此,专案组就感到奇怪了。
既然张某燕回的是东北,却又为何出现在了北京?
因此,专案组决定先找到最后和张某燕接触过的两名熟人——关某忠和汪某珍了解情况。
4月27日。
专案组通过石家庄公安局的帮助在石家庄找到了还在探亲的汪某珍。
据她介绍。
在晋城站上车后,一个24、5岁、上身穿军绿色上衣、下穿浅色喇叭口长裤、脚穿黑色青年式皮鞋的男青年,就一直和张某燕搭讪。
两人谈得很投机。
说起张某燕,汪某珍十分鄙视地告诉专案组侦查员“张某燕这个人太爱占小便宜了!
车快到石家庄时,那男的吃早点,多买了一碗面。
他一让,张某燕接过来就吃,真没出息!
然后我就在石家庄站下车了,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
4月28日。
专案组在晋东南地区公安处和晋普山煤矿保卫科的协助下找到了已经回煤矿的关某忠。
关某忠也提到张某燕在火车上遇到了一男青年,外貌和衣着特征和汪某珍所描述的完全一致。
并补充说:那青年身高大约1.70米左右,是个瘦长脸,留着一头长发,像个小痞子。
身材也比较瘦,操着一口天津口音,长得贼眉鼠眼的,一看就不像个老实人。
在开始的闲谈中,此人说自己是跑火车的,是蒸汽机车的司炉,家住在长治北站。
还吹嘘说:“别看司炉这活累人,挣钱可多,连补贴带奖金,一个月一百多哩!”
他本人听了不以为然,但是张某燕当时明显两眼放光。
随后,关某忠又向专案组侦查员复述了他在火车上听来的张某燕和那个男青年的一段对话:
男青年面带关切:“你老家是哪儿的呀?”
张某燕:“东北的。”
男青年:“真不像,你想上北京吗?”
张某燕:“想,不但想上北京,我还想上全国各大城市逛逛!”
男青年:“那,你有钱吗?”
张某燕:“有!我叔叔给我的。
我叔叔一个人生活,一个月挣好几十块!”
男青年:“你想上天津吗?
这里有水旱码头,可漂亮哩!”
张某燕:“当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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