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何处风满袖
事件真相大白,孔百桑锒铛入狱,青鬼则被当场释放。
清笛乡的小牢狱里头,没关过什么大角色,大抵是些小偷小摸之徒,如今孔百桑一下子成了杀人犯,给关在最里头一间,清闲惯了的狱卒们都觉得有些不适应。
孔百桑穿着宽大的囚服,孤零零坐在一堆稻草里头,茫然出神。
突然有人敲了敲门,孔百桑恍然回神,望向牢门外,是赵无安,一手拖着个大大的匣子,另一手拿了一壶酒,冲他晃了晃。
孔百桑愣了好久,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只是不知不觉地往牢门边挪动了些许。赵无安也会意,没多说话,直接打开酒壶,用狱卒们的酒盏倒了一杯,隔着门栏往里送去。
孔百桑颤抖着身子双手接过,轻轻嗅了嗅,抬起头来,眼底的茫然更甚。
“喝吧。”赵无安说。
孔百桑一饮而尽,完了砸吧砸吧嘴,说出了自赵无安出现后第一句话:“酒?”
“当然是请你喝酒,不然还能毒死你么,我是个居士,又不是谋士。”赵无安哭笑不得。
孔百桑又咂咂嘴,回味了一下之前的味道,点头道:“好酒。没想到这个份上了,还能有人请我喝酒。”
“在你常去的酒楼买的,听掌柜的说,是一年只卖二十坛的玉琼春。安提辖出的钱,你该谢谢他。”赵无安不急不缓,又倒了一杯递给孔百桑。
孔百桑又是一饮而尽,看样子很久没喝水了。这一次喝完,他抹了抹胡子上的酒液,神色也灵动了许多,发自内心感慨道:“好啊,赵居士、安提辖,都是好人啊。我老孔这辈子也就活这么多年头,还是遇到的好人比坏人多啊。”说着说着,又啐了一口,“也就段邦才,个猪狗不如的东西。”
赵无安颇为赞同地点了点头:“他已自尽,死在你前头,倒不算太亏。”
孔百桑喟然长叹,闭目道:“老孔我也不想做出这种事啊。我知道,害人性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可是我想想我家里那娘们,还有人家张家好好一个夫人,都被这禽兽给糟蹋了,恨不得整个清笛乡都是他儿子!你说说,这种人,可气不可气?老孔我被戴个绿帽子也就不说啥了,段邦才他倒是有点为人父的样子啊!辛辛苦苦十几年,儿子倒头来还跟我吵着,说要回去段家,好分点家业,这不摆明了嫌弃我孔家么?若是能打得过倒还算了,那家伙偏偏是个七品高手,我这还没近身,就得被打趴下!”
赵无安并未动容,只是点头附和道:“我知道。打不过老爹,只好对儿子动手。”
孔百桑不说话了,移开了目光。
赵无安付之一笑,又倒了一杯酒,隔栏递了过去,开口道:“我想听听,青鬼的事。”
孔百桑接过酒盏,这次并未一饮而尽,只是淡淡抿了一口,颇没好气道:“什么事?”
“你是怎么认识他的?他又在那墓底下,呆了多久?”
孔百桑眯着眼睛想了想,叹道:“嗨,能怎么认识的,以前我上山采草药,给家里那位治病的,一不小心没踩实,从山上头摔下去。要不是摔在个石板上,这条命都没了。我当时向下一看,乖乖这么深,就吓得动都不敢动。还好那青色皮肤的,几下子就攀上来,把我给救了回去。”
赵无安神色不变,眼底憎意却波动明显:“让他帮你运送尸体,再让他替你背下黑锅,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救命恩人的?”
孔百桑张了张嘴,好久才道:“这么多年了啊!没我隔三差五去给他送点吃的,这不早饿死了?他成天在山上茹毛饮血,被人发现了,也得当做野兽杀了啊!反正他活着也是缩在那个不见天日的墓里,我把他带出来,让他早早投胎,来世到户好人家,免得再吃这苦头。我说你还是个居士,这都不明白,我拿他当朋友这么多年,这点小事情,他还帮不了我了?再说了,他天生痴傻,不通人言,我做了什么,他也不知道。”
赵无安忽然冷冷一笑,手里拿着孔百桑送回的酒盏,忽然用力,酒盏裂成碎片,散落一地。
“一个常年住在古墓中的人,也许会失去语言能力,也许会失去视力,但是怎么可能听觉不好?你启动机关时的巨大声响,难道以为他在别的耳室,就听不见了?”赵无安一字一句道,“他只是想给这些少年一个活下去的机会,甚至不惜打扰自己本该长眠了的族人。他在濒死时能够吸收这些药液而不死,他也就希望能救活这些苟延残喘的少年,尽管他被族人抛弃,但他依然愿意偿还他那实际上并不存在的罪孽,对每一个生命都满怀敬意。他虽懵懂,却已有一颗佛家菩提心。而你,却践踏他的敬意,玩弄他的力量。在我看来,你还不如一个青面獠牙的恶鬼。”
孔百桑被说得一懵,也没有回应的打算,只是愣愣看着赵无安手里还剩下半壶的酒,和地上碎裂的酒盏,舔了舔嘴唇。
赵无安忽然举起酒壶,大口豪饮。他显然没怎么喝过酒,春酿一入口便皱起眉头,但即使是这样也仍未停下。咕嘟咕嘟将一壶酒一饮而尽,赵无安把空了的酒壶猛然摔在地下,噼啪一声巨响,引来门口的狱卒张望。
面色绯红的赵无安打了个嗝,怒瞪孔百桑一眼:“你已成恶鬼,怎有资格,再品这人间佳酿。”
他留下一牢狱目瞪口呆的人,提起剑匣,离开了地牢。
走出县衙大门,安晴一身正装,正候在门口。当初下山时安家曾担保了一切开销,如今赵无安将要回寺,路上也少不得一顿两顿。赵无安早知道会有人随行,只是看见是安晴,仍然有些意料之外。
安晴疑惑地盯着他:“你怎么脸这么红?喝酒了?”
赵无安转过头,不发一言地向镇外走去,满身酒气早已让这事实变得无法否认。
他一边快步在前面走着,也不顾安晴是否跟了上来,淡淡问道:“你想不想知道,青鬼在那墓中,是干什么的?”
安晴几乎瞬间回答:“想!”
果然,自己这步速,要甩掉安晴也困难得很。赵无安淡淡一笑,续道:“一开始就该觉得奇怪,好好一座地宫,为什么后门是建在地上的,还成了一座土地庙?”
他自问自答:“答案就是,他们本来打算把这土地庙埋在地下。”
他走在前,跟安晴中间隔了个大匣子,但好在黄昏的清笛乡,路上行人稀少,也就安静得很。安晴一字不落地听见了他说的话,十分自觉地追问道:“这要怎么埋?埋住一个土地庙,要花的功夫可不少吧?”
“所以啊,他们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赵无安仰起头,望着西边的一抹红霞,“他们制造出一种王液,能够溶石为沙。他们造好了墓穴,在里头摆满了陶瓮,里面装满这样的王液,等到墓中有人苏醒,就打破这些陶瓮,让浩浩荡荡的水流,溶跨整座山。如此巨大的山石化为流沙,整个乱葬岗——不吝说是整个清笛乡,都会埋葬于沙下。”
安晴愣了愣,赶紧环顾了一下四周。熟悉的青瓦白墙,远处耸立着的乡中牌坊,暮日下拉出长长的影子,她凝神观察着,仿佛下一刻,这些事物就都将化为滚滚黄沙。
“他们把族中被选中的少年装在脆弱得多的陶瓮里,灌满青液,等待有一个被先祖承认的人苏醒,挣脱陶瓮,助他们毁灭群山,助他们埋葬一切,助他们卷土重来。可能,最终有一个人苏醒了,他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活下来的,也许是因为那些青色的液体,它们进入他的肌肤,使他的肤色变得幽青。他也许很害怕这样的命运,于是他在后山溶出大洞,逃走了。但是我想,他最终还是回到了这里,这个时候,很多事情都变了样。他发现了乱葬岗,也就紧跟着发现了清笛乡。他不愿意毁灭这样的美好,对于古墓中潜在的危机也十分担心。于是他守在了那里,赶走一切外来者,但对他们并无杀意,只是不想让他们误打误撞,破坏了陶瓮,毁掉整个清笛乡。”
昏黄日色里,赵无安明眸似乎被点亮,柔柔看着安晴:“其实,青鬼是你们所有人的守护神呢。他对生命,几乎敬重到了虔诚的地步。不惜打破族人沉睡的陶瓮来帮助孔百桑,因为苏青荷踩碎陶瓮就对他出手,都是因为这个原因。如果没有他,也许清笛乡早就被黄沙埋葬了不知多久了吧。”
夕阳如血,也一道点燃了安晴的双瞳,安晴怔怔站在清笛乡的牌坊前,金黄的眸中坠下一滴晶莹。
赵无安悠悠向前走去。
一袭青衫正抱着剑,候在乡头垂杨柳下,旁边一头毛驴正在啃草。春风渐暖柳絮飘摇,苏青荷眸中也有一丝怅然。
赵无安径自走上前,拍了拍小毛驴的背,笑道:“好几日不见了,我还以为你被县衙的人吃了呢。”
小毛驴抬起头,愉快地咴咴叫了几声。苏青荷转向赵无安,轻轻道:“我读过《鹊踏枝》了。”
赵无安嘴上丝毫不饶人:“你是该再多读点书。”
苏青荷眸中升起怒意,但很快被他强行压下去,移开视线:“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你想告诉我什么?”
赵无安淡淡道:“澶州城下,三十万大宋军民齐心协力,一箭杀退雄辽。签订盟约至今,两朝已无战事二十余年。你祖父的愿望并非没有实现,它只是换了种方式,就跟解晖的援军一样,姗姗,但并未来迟。”
落日余晖下,苏青荷沉默良久,低声道:“但有更多的人为之而死。”
“不管你站在哪里,都有狂风满袖,这是避不开的。”赵无安轻轻牵过毛驴,“不管你做出哪种选择,是退避三舍,还是冰释前嫌,故人依旧在。”
苏青荷微微发怔。
苏长堤二十年不曾再见解晖。被数位荣辱与共的弟兄保护着被迫离开前线,离开他魂牵梦绕的幽云十六州。曾经同生共死的誓言,终究是苏长堤自己舍弃了。他原谅不了解晖,又何尝不是原谅不了自己。
为了达成祖父那锦绣山河的愿望,苏青荷数年来辗转官场,左右逢源,却连一个能说真心话的朋友都没有。为家国天下,祖父宁可与生死袍泽断交,于他苏青荷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别样的奢侈。
赵无安已然走远,遥遥挥手道:“再会了,苏佥事。如果有缘再相逢的话,鹊踏枝你就拿去吧。”
这一天黄昏,淮西路经略司总佥事苏青荷扣押凶犯离开清笛乡。也就在这一天黄昏,白衣背匣居士赵无安,骑驴离开了清笛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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