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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剑气近


  蜀道难,难在云别岭至断肠山一线,九座巨峰矗立,其间几乎全无平地,攀崖溜索更是家常便饭。

  不过那毕竟只是入蜀的一途,虽近但道路崎岖,相比之下,更多的人还是会选择虽然绕远,但山路少了足足一半的一线天入蜀。

  入蜀难,出蜀亦难。那由两座通天巨岩夹并而成狭小岩隙,绵长一里之多,至狭处仅通一人,便是稍微丰满些的人都要费上好大力气。行走其间,仰头而望时,只见无论前后,头顶明空俱只剩下窄窄一条线,故名一线天。

  若非千万年水滴石穿,将这条一线天开辟出来,蜀中的道路还不知要难上多少倍。

  所幸不苦和尚还算是个瘦子。

  挤在这一线天里走着,亦步亦趋,倒不显多艰难。

  漫长夹道出口处,长天豁然开朗,一对上了年纪的老夫妇正摆摊道边,卖着热茶凉水。

  僧人自然是买不起茶的。不苦和尚手摆着智慧印,走向老夫妇,颂了声阿弥陀佛。

  “贫僧自蜀中锦官城而来,去往川东白马镇,路途遥远,口干舌燥,不知二位施主可否赏一碗水解渴?”

  一文钱三碗的山泉水,本来也就不值钱,都当做了卖茶的添头。二位老夫妇也是心有神明的人,二话不说便从脚边火炉里盛出来一碗滚烫的茶,送到僧人面前。

  不苦和尚连忙退了三步,合掌闭目道:“贫僧只要一碗水即可。”

  两位夫妇面面相觑,但还是依言递了一碗水。

  不苦和尚接过碗,郑重道了声谢,而后仰起头,将那碗清冽甘甜的山泉水一饮而尽。末了抹一把下巴,长出一口气。

  他将碗静静搁在桌上,垂眉道:“佛渡有缘人。不苦替佛祖谢过两位施主,两位施主来日往生,定不至入苦境。”

  不一定听得明白他在说什么,但也心知一定是吉祥之语的老妇人,眼角眉梢都堆上了笑纹,问道:“高僧可是要离蜀远游?”

  不苦和尚摇了摇头。“此去渡人,至白马镇便回。”

  才出蜀川,便又入蜀川。

  两位老夫妻都是在蜀地住了一辈子的人,又怎会不知这相当于蜀地门户的白马镇并无多少佛迹,一时也不知这位僧人究竟要去做什么。

  心虽不知,追问却也无益,二人只得目送着不苦和尚离去。直至他逐渐走远,二人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他竟然只有一只脚穿了鞋。

  而另一只裸露在外的赤足,伤痕累累,肉身已然硬结如木石。

  ————————

  近来蜀地要重选武林盟主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天下,因而身为蜀地门户的白马镇,也时隔多年再一次热闹了起来。

  在白马镇的铁匠铺子当了二十年学徒的小顺儿已经不记得小时候发生的事了,只听长辈们说,二十年前除魔卫道,天下太平,盟主东方连漠在蜀地唐家堡办了一场太平宴。那时也是使得天下英雄齐聚白马镇,却不如现在热闹的十分之一。

  想来也对,江湖上的人总是越生越多的,虽然也有杀伤死了的,总归不如生得快。这座江湖,自然是越来越热闹。

  前来参加大选的英雄好汉固然不少,看热闹的却更多,小顺儿当学徒的这家铁匠铺子,这些日子来的生意也颇为红火。曾经懒到二十天都不曾开过一次炉子的师父,近来时常打铁到半夜,只为替镇上那些侠士送去一把趁手的兵器。

  白马镇中,也早早扯起了一面“天下会武”的大旗子,摆上红彤彤的擂台,每日都有人上台切磋较量,无论技艺如何,台下都是一片喝彩声,好不热闹。

  分明只是重选一任武林盟主,在这些赶赴蜀地的年轻人看来,却不亚于办了一场角逐天下第一的武林大会。

  不过嘛,江湖到底也就是这样,总比你想象中更热闹。

  二十年没出过白马镇的小顺儿当然得不出这个结论,都是从他那懒惰且嗜酒成性的师父那听来的。

  “还在这坐着干嘛呢!给我进屋烧炉子去!烧好了去弹青!”

  正凝神看着擂台上一位白衣公子哥与一名手持铁锤大汉对决的小顺儿身后传来一声吆喝,随即便是一脚踹来,赫赫破风。

  小顺儿将身子一摆,不知怎么回事,便躲过了那突如其来的一脚。

  而后他噌地站起身,转过头,对着那名犹自在原地发愣的老男人猛点头:“我这就去!”

  而后便一溜烟,进屋跑没了踪影。

  当初被父母送来这家打铁铺子,一呆就是二十年,当作拜师礼被师父收下的二十壶女儿红很快就喝见了底,此后却再也没教过小顺儿别的东西,只使唤着他去烧炉子,而后便是去院中给那些刚打好的兵器“弹青”。

  每每被使唤,必然是从身后突然踢来一脚,一开始小顺儿躲闪不及,一被踢中,总是痛得死去活来,后来琢磨到了窍门,十次里往往能逃掉一两次,现在则是几乎次次都能逃掉,想想能让师父吃瘪,还是颇有些得意的。

  至于弹青,则是师父这么多年来,唯一教给他的活计。

  刚出炉的兵器,纹理虽精,但彻底冷却之后,与淬火时往往又有不同。这时要将兵器的纹理整理得合适趁手,就要趁铁纹尚未固定,以手指弹击兵刃纹路的异常之处,将偏离原轨的纹路再弹回去,使得兵刃浑然神器。是为弹青。

  弹青当然是门技术活。小顺儿被师父手把手教着弹了二十年的青,也直到最近一两年才得心应手了些,师父不在旁边,自己也能弄得有模有样。

  不过最近他倒是不太乐意去院子里做这手艺了。不为别的,只因为院子里最近多了两个吃白食的,导致他近来的伙食水平直线下降。

  烧旺了炉火,小顺儿摇摇晃晃走去后院,果然就看到那一大一小正缩在墙边,嘴里不知啃着哪家蹭来的烧饼。

  他翻了个白眼,走到悬挂着刀剑的兵器架前,认真观察其纹理,竖起指头,准备开弹。

  还没等他抬起手,墙角的大个子就喊了起来:“好手艺!顺哥这手指可真不错!”

  小顺儿恼怒地瞪了那胡子拉碴的人一眼。

  头发乱得跟个鸟窝似的大个子很是委屈:“哎呀,顺哥又看不惯我了。”

  “那是当然!你这幅抬杠的姿态,谁会看得惯你啊?”一旁的红衣服小鬼埋头啃着烧饼。

  “你还好意思说我!这两天镇子里的小摊只要看见你来了,都飞快收摊回家,东西都买不着!”大个子抱怨起来。

  “那我偷来的东西,你倒是别吃啊!”

  红衣小鬼闪电般伸手,去掏那大个子手里的半个烧饼。

  大个子却是意想不到地灵动。他并不动手,也不挪脚,而是身子一摆,向后晃去,像是一不留神便要摔个仰面朝天。

  红衣小鬼不依不挠,继续向他手上的烧饼抓过去。

  大个子左避右闪,手脚分毫未动,身体却像个不倒翁似的摇摇晃晃,始终不曾失去平衡。

  小顺儿无奈地摇了摇头,又将目光投到面前的兵器架上。

  也不知师父是搭错了哪根筋,居然主动收留了这两个连镇里客栈都住不起的丧门星。

  ————————

  小小一方铁匠铺子,便比往常要热闹得多,更不必提整座镇子了。

  过去一个月里,蜀地外头不知有多少英雄好汉,顶着满山落叶,策马进了这座白马镇。客栈老板都数不过来,账目记了满满两大本。

  大多数人只是在此停留一两日,补给全了物资便向蜀地深处的那座锦官城进发。自从镇子里摆起擂台后,停留下来的人倒是越来越多,连客栈都有些住不下人,显得捉襟见肘起来。

  屋子装不下的人,当然就聚拥来了街上,大街小巷俱是热热闹闹的。除了一个穿红衣服的小鬼头被许多店家避之不及外,其他客人倒是来者不拒,生意做得欢快。

  镇中有条主道,向镇外延长出了近二里,立一座牌坊,上书“白马镇”三字。见牌坊则形如见镇,一直便有人在此处镇守。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白马镇里的人山人海,也一并波及到了这座安静的牌坊。小道两旁的各类摊位摆了足足半里长,其中大半卖着蜀地丝绸,人流熙攘,俨然一座集市。

  忽然有两道黑影自远处而来,疾行穿过人群,向那座牌坊仓皇逃窜。一路惊扰到好几处摊位,却仍未停下脚步。

  不少人都抬起头来,疑惑地望着那二人。仅观其步法,便可知武功远超常人,按理说在那白马镇擂台上也算是上上乘的,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竟让他们慌忙至此?

  众人心头的疑惑才浮现不久,便有一声厉喝自小道尽头响起。

  “罗衣余孽,何处去逃!”

  卖丝绸的小商人细细眯起眼睛来,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画面。

  两道飞剑惊虹,穿过人群,如破山海。

  其上气机缠绕,密如叠峦。

  白衣驭剑,掌中剑飞。

  剑气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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