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乡遇故知的王小二
不大但是却忙碌的小馆子里面,见月里里外外的忙活着,日子过得很快,快到见月再一次看到眼前的人的时候,见月有一段时间的愣神。
肖阿婆回来了,路上还带回了另一个人。
“见月,阿婆路上认识了一个华亭县的人,和你是老乡啊!”
都说人生有四大幸事,久旱逢甘雨,他乡遇故知,金榜题名时,洞房花烛月。
但是,四大幸事也有可能是四大不幸。
久旱逢甘雨,一滴。
他乡遇故知,仇敌。
金榜题名时,重名。
洞房花烛夜,不举。
这个人虽然算不上仇敌,但是见到他怎么就有那么不自在的感觉,甚至还有些膈应。
前段时间自己想起他的时候还觉得他人挺好的,是自己对他有偏见了,但是现在真的见到,见月心中还是那么的……那么的不太舒服。
看来之前的厌恶还是有点道理的。
“见月妹子,我终于找到你了。”
虽然是笑嘻嘻的样子,可是见月总感觉他是笑里藏刀,那么瘆得慌。
要不是这个标准的十六颗牙齿的微笑,见月都认不得面前这个黑壮黑壮的人到底是何方妖孽。
王小二,噩梦啊!
面前那个黑壮黑壮的人抱着见月就转了起来,男女授受不亲不懂的吗?
见月这个暴脾气啊!一屈腿,瞅准某个位置就用了大力,还好之前丁老大交过防身术,总算能有机会使一下了。
但是面前的人很快就躲开了,也手脚灵活的放开了见月,依旧是那个笑脸,看着见月心里依旧是那么的不得劲儿。
“王小二,你咋会来这里?”
见月想起了前段时间的那个梦,觉得自己在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个一起长大的冤家,从小说话比自己的早,从小走路比自己早,认字比自己快,看书比自己快,那个讨厌了这么久的王小二,竟然在有生之年又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简直是人家酷刑啊!
老天爷啊!一定要这么喜剧的吗?
“我找了你六年,终于找到你了。”
干嘛要找自己,为什么要找自己,想表现自己的大而无畏能不能不要拉上我,难道我看着就是不情愿的失足妇女吗?是谁给了你勇气觉得我需要别人拯救啊!
见月看着王小二脸上的百感交集,只想拿着扫帚把人扫出去。
为什么要表现的自己那么悲痛欲绝,好像我的离开对你造成了什么危害一样,没啥损失的吧!
明明是我情我愿身无长物的跑路,怎么搞得像是欺骗了无辜男青年的幼小心灵呢?
天下之大,一定要这么狗血的吗?
“找我干嘛?”
不沾亲不带故的,也没啥青梅竹马的情谊,干嘛要对一个隔壁家走丢了的小娃娃耿耿于怀呢?
“我们一起回去吧!”
额……
这个要求就过分了啊!
见月看着王小二比自己光辉亮丽又崭新的衣服,觉得他不是在故意嘲笑自己,就是在有意嘲笑自己,总之就是在嘲笑自己。
这个人果然从小到大都是这样,一直都比自己优秀,哪怕是在外面混。
真是让人糟心,为啥自己就这么不堪呢?
看着肖阿婆一脸看着亲儿子的眼神看着王小二,见月那个心啊恨铁不成钢啊!这才短短几天,王小二就成功地将肖阿婆拉到了自己的阵营,见月真想拿指甲把面前的人挠死,拿刀把面前的人砍死,拿牙把面前的人咬死,总之千万别再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了。
但是,总是事与愿违。
总之,王小二被留在了小馆子里面,甚至掌柜的还举行了简陋但正式的欢迎典礼,见月心里南哥不得劲啊!
同样都是人怎么差距就那么大啊!
果然是人比人比死人啊!
自己好不容易佛系生活,不攀比不争奇斗艳,这下好了,老天就是不愿意让自己如愿啊!这不把攀比本人都送到了自己的面前。
见月仿佛听到了千里之外老娘的叫骂,“你看看你,再看看王小二……”
我不看,我不想看啊!
但是,隔得这么近,这是见月想不看就能不看的吗?
见月每天看着王小二笑嘻嘻的忙里忙外,心里就一肚子的无名之火,看什么都不顺眼,似乎又回到了之前在王家村。
王小二似乎比以前更加的圆滑了,或者是和以前一样圆滑,这不,才在馆子里面呆了半月,就已经成为了掌柜的心腹,不光有自己一间屋子,还能经常性的偷懒耍滑,在掌柜的面前跑前跑后勤快的不行,但是背地里就是躺着睡着哪里都是床。
不光如此,王小二还和王厨子成为了好友,每天夜里都能吃一顿小厨房,半夜更是跟着王厨子出去乱混,喝的醉醺醺的才回来,肖阿婆更是对王小二亲切,一口一个小二就是在叫儿子一样,王小二那亲热的样子,就差跪在地上叫娘了。
还有对掌柜的,一会儿跑腿去买靴子了,一会儿去洗尿布了,抱着两孩子在后院里来来去去的吆喝着,见月心里那个气啊!
舔狗……
你怎样就怎样,我不管还不行吗?
见月说了不算啊!
王小二拿着破木板子大声的喊着,“邓叔,我把那个摇晃的桌子修好了,你看看成不成?”
“邓姨,你别动那东西,太重了,丁见月,你过去帮把手啊!”
“肖阿婆,我爹说用茶水泡脚特别舒服,缓解疲劳延年益寿能活个一两百岁,你等着,我去给您抓一把茶叶您晚上试一试……”
“王叔,晚上喝酒等我啊!我今天买只鸡过去,干喝酒太辣了。”
……
好不容易坐到一起吃个饭,王小二不知道哦为啥就把话头挑了起来,说着说着就说起了小时候一起背诗的场景,说自己学得快不说,还非要带上见月,要显摆自己不行,还非要和见月一起背一首陋室铭。
什么山不在高,有仙则名,什么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摇头晃脑的样子看着见月就生气。
自己背自己的,干嘛要带上自己,搞得好像过了那么多年自己还记得一样,要是自己真的还记得,这不早就显摆完了吗?
这下好了,自己摇头晃脑的向下背着,让自己张着嘴不出声多尴尬啊!这是成心要用自己的蠢笨来凸显自己的智慧卓绝吗?
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什么啊,这陋室铭到底在讲些什么啊!为什么过了那么多年他还记得。
“丁见月,你怎么不背了啊?”
背背背,背你妹啊!
我要是会背还能轮到你,见月感觉王小二就是故意的,故意的抢走自己好不容易拥有的东西,看着王小二在人群中毫不费力的样子,看着王小二活的其乐融融的样子,见月那个难受啊!
把抹布当做王小二的脑袋大力的拧着,心里早就把王小二再一次五马分尸了。
可恶,可恶啊!
这不,才干了不到一月,王小二就拿了比见月还要多的月钱,一堆铜板抓在手里晃着,见月听到了心碎的声音,这到底是为什么啊!
公平在哪里,公道在哪里,你们这些人的眼睛都在哪里啊!
明明是我做了更多的事情,明明是我做了最脏最累的事情,明明我才是那个最辛苦的人,可是,可是……
见月心里的苦可该向谁说啊!
拿了月钱的王小二给见月买了一只烧鸡,还喜滋滋的说是见月做喜欢的,如得珍宝的捧到了见月的面前,见月真想一砖头拍过去,砸个头破血流才好。
“不吃。”
我是个有节操的人,不吃不吃就不吃。
“吃吧吃吧!特意买给你的。”
王小二又向前推了推,看着老板娘抱着两孩子出来,王小二忙不急的跑过了献殷勤了。
见月看着那个烧鸡,闻着那香味,真怕自己忍不住就把手伸过去。
人啊,说过不吃就不吃,难道你想来一次真香效应吗?
事实证明是的,烧鸡哪来的错,这么香的东西怎么舍得扔掉,当然是要大家一起吃了。
当天夜里,吃了烧鸡的见月耳边清净了不少。
拿了月钱的王小二去裁缝铺子里面做了一身新衣服,第二日就离开了小馆子,见月觉得自己耳边终于清静的时候,就看到穿的崭新的王小二站在自己的面前,挂着那张百年不变的笑脸说话。
“见月妹子,过几天和我一起回去吧!”
回去?有病!
“我不回,你自己回。”
“可是我当年走的时候和你娘说过,会带你回去的。”
有病,果真有病。
你这么说,好像我娘很欢迎我回去一样。
反正家里也没人欢迎我,我干嘛回去自己找不痛快。
“反正我不回,要回你自己回。”
过了这么多年,见月已经不知道当年自己为什么会跑出来,见月只知道自己不想回去,有时候想念是一回事,回去又是另一回事。
现在想念过的见风见雨终有一天会嫁人,不,也许她们已经嫁人了,而被爹娘捧在手心里的见财自然会过的很好,我又何必回去,回去大眼看小眼的,谁也不痛快,何必呢?
过去的忘记了没关系,只要记得自己的以后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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