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番外一
大宋元徽六年冬,徐州多风雪。
江南儿郎惯了水软风轻,自然是受不住这连绵的苦寒的。
可奚玦不同。他不是金陵城里沉湎于日日旖旎的孱弱公子。他是渝雍军的都督,他也曾军旅西北多年,尸山血海、苦寒艰难……什么样的磋磨他没有领教过呢?
不过,饶是如此,他依旧觉得这个冬天,未免太冷了些。几场冬雪,竟能弄乱了他的心神。
真是可笑。整整七年,他以为他的心已经冷了、硬了。可没想到……
奚玦无奈地发现,不过离开月余,他就已经在想念那个他曾经深深地痛恨过的——建康城了。
可恨建康城的风太软暖妩媚,轻而易举就击碎了他筑了七年的心墙。
简直溃不成军。
只有奚玦自己心里明白,世人眼中不可一世的雍王,压根是逃到这江北寿春来的。
她有了身孕,他是真的高兴,也是真的——害怕。
·
寿春行在的重重院落,屋宇檐牙都披上了白蒙蒙的一层素衣。不过是小半年没人住,这里的行宫竟萧索荒凉得不成个样子了。
许是看守行在的宫人乐得偷懒,各处屋脚庭苑都生了几寸深的杂草。唯独西北角的那一处污腻腻的院子里,光秃秃的倒是干净。
屋后排水的闸口下,结着一溜儿冰溜子,霜白里隐约还腻着三分红不红、黑不黑的污腻。
这闸口通向的,正是寿春行在的地牢——
又是一个走不出活人的地方。
霜白的院子里,立着个孤零零的身影。那人一身黛色的长衣镶着华丽的金丝滚边,腰间缀着的宝剑更是世间少有……
可他仍是愁眉深锁,苦意从眼底翻涌出,直蔓延到眉头,竟衬得右颊上的那块疤也失了三分戾气——倒显得滑稽可笑。
什么大都督大司马,权倾朝野的九锡王爷……奚玦只觉得自己活得像个鬼。
还是个孤魂野鬼。
忽地一声响,惊扰了他的神思。他转头一瞧,原来是院墙边的那株老树,枯枝经不住雪侵风打,喀啦一声——断了。
枯枝打落的地方,是个土包。准确的说,是个没名的坟冢。去岁夏天,就是奚玦亲手把那个人埋在这里的。
那个人,就是这寿春行宫的前主人。
庐江卢氏的大公子,从前也是一个弹指就能震动江北数州的人物。最终却也不过变成了任由狱卒从地牢里拖拽出来的一摊烂肉。
当时,奚玦就站在眼下所站的这个地方,看着那几个卒子把卢泫的尸体从地牢出口拖了出来。地牢口有一道门槛,尸体沉重在坎儿上一卡,其中一个卒子还很是没有好气地踹了一脚。
那时,奚玦心里也曾闪过一丝的得意:到底还是他赢了。可是下一刻,他心中的雀跃却又熄灭了——
他看到卢泫的手中犹紧紧地握着那个鎏金小瓶。
奚玦当然知道这鎏金小瓶的来处。
那个全金陵城最明艳的女子,她口口声声说她恨透了卢泫,可到底,她还是来送了他一程。
她抢在行刑之前送了卢泫鸩酒,全了他最后的体面……
爱也罢,恨也罢,她到底还是把他放在心里了。
奚玦忽然发现,自己竟有些羡慕卢泫——真是疯了。
从建康到寿春,他倒是和安眠在这土包儿里的卢大公子殊途同归了,也不知道,若真到了临了那一日,她会不会也能够记挂着他三分呢?
奚玦拍了拍坟冢上的薄霜,嘴角浮起了一丝苦涩。
·
奚玦领军北上的时候,正是隆冬岁末。
什么周人扰境,不过是个借口。
大军开拔,离开建康时,奚玦曾扬鞭立誓:
不将我大宋边境北推八百里,玦便不复南渡长江。
一言既出,左右都愕然:自刘宋建业江东,江北之地,细数起来,十年中竟有八年是不保的。至于占领囫囵个儿的徐、青二州——那更是从未有过。
他们面上不敢言语,心里却都在嘀咕:大都督这是疯了吗?
可没想到,兵马苦战,他竟硬生生做到了。
刘宋基业传六世,头一遭将边境推到了滑台、荥阳,直指潼关。从前镇边的寿春大营,如今俨然成了一个寻常的域内府城。
这一战,震动南北。北地就连乡野小民都知道:渝雍兵马至,千军万马毕。
是的,人人闻之悚然的,是他奚玦的渝雍铁骑,不是宋兵,更不是刘宋那个只知道吟诗作曲的孱弱皇帝。
这一点,升斗小民都看得明白,更何况是从渝州、雍州就跟着他,一路出生入死的麾下军将们呢?
大都督功高至此,已是赏无可赏。建康城里乾仪殿上的那个位子——本就该能者居之。
他们自然都觉得,这皇位该改姓奚了。
岂不闻,天予不取,必反受其咎么?
可他们想归想,却谁也不敢妄动。
军将们个个都记得清楚,去岁初秋,奚玦一回建康,就重重地斥责了当日擅做主张、替他请九赐的几个副将。
如今大都督再建奇功,他们也只敢欢欣鼓舞,谁也不敢再动为主子黄袍加身的念头。
可他们背地里都大为纳罕:大都督天纵奇才,一身是胆,当年便敢孤身入敌营,如今沙场翻腾久了,怎么胆气却不及当年了呢?何以竟不敢迈出这最后一步?
他们的各种心思,奚玦看得清楚,却也不屑于解释。
他知道,渝雍军中,多的是野心勃勃的虎狼,可他自信压得住他们。
天下。
这两个字——真好听。他也不是没想过。
可后来,他改主意了。
到底还是,英雄气短。
百年之后,后世修史,会怎么记他这一笔呢?史官研磨执笔间,大概会摇摇头,然后给他落一个“优柔寡决,终难成事”的评价吧。
他于帐中,挑灯看剑,望着剑上血气,想着生前身后名,不禁苦笑。
·
史官执笔,许是:渝雍都督奚玦,虽出生于微末,却是个不世出的将才。
坊间都说,他活得像个谜。出身来历、心思筹谋,还有他脸上那道疤痕,桩桩件件都叫人摸不清。这样的人物,该是天上的武曲星下凡吧。
人们似乎都忘了,奚玦最初投靠到季昶麾下时,也曾有过十二分的艰难。
奚玦还记得,季昶的头一个义子季恩,就曾数次当众羞辱他:
“出身卑贱不堪、来历可疑、不周不宋的狗杂种,也妄想和我渝雍的勇武儿郎争个高下么?”
可是后来,青石关之乱,他亲手砍下了季恩的脑袋。
再后来,一刀一命,一城一地……他成了季昶的后继者奚玦,成了成就渝雍铁骑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传奇的——大都督奚玦。
再也没有人敢公然揣度他的私隐,挑衅他的军威了。
这段传奇落在史官笔下,不知又会引得江山多少豪杰羡慕、称颂。
想来,自此以后的人,纵使是翻烂了这页史书,也终究是勘不破:
他奚玦哪里值当人羡慕呢?他不过是天字第一号自苦的傻子罢了。
他这一生,从来都是所得非所求。
·
奚玦的母亲,本是周人。
早一辈的人都说,她曾是名动长安的美人,多少王孙公子不惜千金万金,只为观她一舞,听她一歌一曲。
可是这样的美人,她的家国却不要她了。
他们要把她献给宋军江北的守将高览,想以美人计为当时节节败退的周军换得喘息的时间。
她去了,可是计策却终究是没能成功。
奚玦不知道母亲曾经历过怎样的惊心动魄,他记忆中的母亲,对于过去总是讳莫如深。她只会一遍遍地弹琴,唱着一段哀婉极了的曲儿。
竟不是周音,却是南曲儿。
奚玦想了半辈子,也没想明白个中缘由:母亲是在怨恨舍弃了她的故国吗?还是,她也曾遇到过一个人……然后念了一辈子。
至于他的父亲,她不说,他就更不敢问了。他自小早慧,太明白在如此乱世,一个容貌这般不俗的女子会遭遇什么了……
或许那个已经做了鬼的季恩有一点倒是说对了,他奚玦的出生,确实是有些——
不堪。
母亲一直到死,都没有再提起过长安,或许她更甘愿呆在那个徐州北的小村子里,在那个不周、不宋的地方做个寻常的村妇吧。
可她万想不到,她已经不愿做周人了,可她留下的儿子,却不得不承受周人兵败带来的祸乱。
那一年,宋军荡平了整个村子,他和许多村民一样,套上了脚镣手铐,被人像驱赶牲口一般,呼来喝去。
再后来,在寿春,宋国皇帝的行宫中,他遇到了她。
那时的他,不过是缚于阶下的腌臜奴隶,而她,却是在万千人众星捧月般的簇拥中,最明媚艳丽的女子。
她开口向高览要下了他。他听见高览称她公主。
原来她是刘宋的公主。
刘宋那个三千面首、臭名远扬的——吴兴公主。
从前,他听到那些传闻,心里只觉污秽: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能做一个女人的玩物。可就在那一日,在那个屈辱的阶下,他抬头看,却撞上了她的一双眼睛……
他就知道,他完了,自此,该当,万劫不复。
她把他带回了建康的公主府,还给他取了个名字——
玑玉。
珠玑玉石,看似漂亮贵重,却也不过是玩物。
他不就是供她玩乐的玩物么?
可他像是中了蛊,竟觉得就这样荒唐一梦,了却一生——也没什么不好。只要能在她身边,就好。
后来,每每回想起那段不堪的日子,奚玦都忍不住想,原来他骨子里竟是这样——下贱。
可纵使自甘下贱,他到底也没能守住他想要的。
原来,春光虽然旖旎醉人,却最是危险,天地间暗藏的残忍,永远没有止境。
世人都说,刘宋的皇室最是秽乱。他不该不信。
面首、琴师,不过都是玩物,公主玩腻了,送过去讨好有龙阳之好的驸马——也未尝不可。
终于,在那一晚,望着卢府熊熊的烈火,他彻底地从吴兴公主下的蛊中清醒了。
他的容貌既毁,也立下了此生再不抚琴的誓言。西奔渝州的那一晚,玑玉死了,从此,世间只有奚玦。
不通琴音,只懂得刀口饮血也要厮杀出一条路来的——奚玦。
·
那一句说老了的造化弄人,果然再也不错。
他不在乎的东西,总能成就。可他想要的,却总是费尽心力都得不到。
比如,从前,他得不到她的一丁点儿真心;后来,他只想要一场酣畅淋漓的复仇,竟也最终不成。
元徽五年暮春的那一天,他骑着马,踏着血光和烽火,回到了久违的建康城。
七年。
日日的刀林剑雨、尸山血海。不知道有多少次,他几乎命悬一线,他都靠着心里的恨挺了过来……
他要成盖世功业,成为再也不能为人小觑的人物。到了那时,人欠的、欠人的,才能痛快清算。
他踏马进宫城时,宋庭那些从前不可一世的贵人们,如今却只得如蝼蚁一般,在他马蹄下摇尾乞怜、丑态毕露。
他是何等的志得意满,信心满怀。
直到后来,战马踏破了乾仪殿的正门,他看到了她……
就那么一眼,他就知道,他终究是输了。
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战神将军,终究也有一辈子都赢不了的人。
原来,整整七年咬牙切齿的恨,竟是这样的不堪一击。她不过是一支琵琶曲、一句话,不,她根本只要一抬眼,他就已经输得彻头彻尾了。
奚玦,你可真是个贱种。他不由得自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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