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这样的儿媳妇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晚上,林正军又下了一锅饺子,还炒了花生米、油炸金蝉、葱花炒野鸭蛋等几个小菜。
“今儿个高兴,来,咱爷俩喝一杯!”
林三槐喜上眉梢,从橱柜里摸出自己珍藏的一瓶仰韶酒,拿出两个杯子,要给林正军倒酒。
“爹,使不得,我来吧!”
林正军连忙接过酒瓶。
老子给儿子倒酒,这是把他当成大人看待了,但他不能忘记为人子的礼节。
林三槐端起酒杯,笑道:“正军长大了,成了生产标兵,还见义勇为,得到嘉奖,以后,你就是家里的顶梁柱了!”
“我和你娘都没文化没见识,也没办法帮你拿主意,你就只能靠自个多琢磨了。我只要求你记住一点,哪怕咱有钱有势了,也要与人为善,不能张狂,不能欺负人……”
一席话,说得唐晓芙张淑芹鼻子酸酸的。
“爹娘,我以前不争气,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
林正军端起酒杯道:“以后,我一定好好混,把咱家搞得红红火火的,让你们和晓芙都过上好日子!”说着,一扬脖子,把酒给干了。
一家人吃喝了一阵子,林红英想了想问:“哥,二埋汰真会坐牢,或者枪毙吗?”
“不会。”
林正军摇摇头道:“公社徐主任不是法盲,他门清得很,根本无法定义为入室抢劫,他只是故意那么说吓唬吓唬他,估计过几天就要放出来了。”
“这小子太讨厌了,要是关一辈子就好了!”林红英道。
“没办法。”
林正军道:“哪怕我说服让徐主任整治他,徐主任也不会答应,反而给徐主任留下坏印象!”
他双眸绽放道道寒芒,沉声道:“不过,你放心,哪怕二埋汰放出来也不会蹦跶几天的……”
因为他知道,魏家还牵涉到一件大案子,背着人命!
只这一个案子,就能把魏家钉死了!
只是,这桩案子过去好几年了,迷雾重重,现在林正军还找不到突破口。
……
接下来的两天,林正军一群人继续在家里做麻糖。
林正军受到表彰,魏红兵等人与有荣焉,干劲更足了,每天天不亮就来到麻糖作坊忙活,生产效率再次提高。
供销总社用“委托生产”的方式敞开供应的小麦和玉米,在林正军的巧手之下,源源不断地变成麻糖,再变成嘎嘎新的钞票。
这天傍晚,公社邮局来了一名邮递员,给唐晓芙送来一个包裹。
她立刻跑到林正军家,献宝般地拿给林正军,笑道:“我送给红英的!”
林正军打开包裹一看,是一个帆布双肩书包,笑道:“这花不少钱吧!”
“什么钱不钱的,红英快开学了,她那么爱学习,咱们该鼓励她,一定要让她考上大学,看到更广阔的天地。”唐晓芙笑道。
“嗯,我再给她买点文具!”
林正军心中一暖,一把搂住唐晓芙的纤腰,在她脸上香了一个,笑道:“小芙,你有心了!”
“哎呀,人都在呢,让他们看见!”唐晓芙羞不堪羞地推开林正军,警觉地看了一眼厨房。
见魏红兵等人都在专心干活,转头就红着小脸在林正军脸上亲了一下。
感觉着脸颊上的余温,林正军心里美滋滋,笑道:“晓芙,你想不想考大学?”
“我没希望的,不考大学,咱们在农村一起把日子过好,也挺好的,我先回去了……”
唐晓芙眼神黯淡躲闪,似乎不想谈这个话题,抹身先回知青点了。
唉,这丫头,这些年被打击得不轻啊,得慢慢鼓舞她的斗志才行……林正军望着唐晓芙的背影,眼眸闪过一丝深沉。
一晃眼,到了九月一号。
林红英今天开学,成为初二学生。
林正军一大早就起床做早饭,他特意炸了根油条,又煮了两颗鸡蛋,寓意门门都考“100”分。
吃完早饭,林正军拿出那个帆布双肩包,递给林红英道:“送你的!”
书包上印着“燕京”字样和天安门图案,结实又好看。
林红英开心得好像个孩子般翻来覆去地看着,爱不释手,不敢相信:“哥,这书包太漂亮了,多少钱啊?真送给我吗?”
这年月,城里孩子的书包基本是帆布单肩挎包,乡下孩子大多是土布挎包。
像林红英这种家境差的孩子,就用个小破麻袋装着书本。
“你别管多少钱,你喜欢就行了。”林正军笑道。
“喜欢,我可太喜欢了!”
书包里,还有一个印着动画电影《大闹天宫》图案的铁皮文具盒,装着崭新的英雄钢笔和墨水,林红英一时间感动得热泪盈眶:“谢谢哥,你对我真好!”
林正军笑道:“别谢我,这书包是你嫂子写信给同学让人家从燕京寄来的!”
听说是唐晓芙给林红英买的书包,林三槐两口子对视了一眼,也满脸喜色。
这未来儿媳妇真大气,可不像那些村里姑娘般抠抠搜搜的,这样的儿媳妇,就是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我说呢,咱们淮边地界,还没这么高档的书包卖呢!”
林红英顿时亲昵地抱着唐晓芙,耳鬓厮磨,感动道:“嫂子,你真好,我哥能娶你,是他的福分,也是我的福分!”
“好好学习,考个好大学……”唐晓芙拍了拍林红英的手臂,微笑鼓励。
“嗯!我一定好好学习,光宗耀祖!”林红英重重点头。
林正军笑道:“红英,这学期,期末考试全校第一的话,带你去市里逛逛书店和公园!”
“真的?全校第一是吧?不用全县是吧?拿捏!”
林红英浑身都是干劲,感觉小宇宙要爆发了。
她原本就喜欢读书学习,哪怕在父母的反对下,都从未放弃。
现在又得到林正军和唐晓芙这么多物质和情感的支持,她只觉得动力满满。
林红英收拾好书包文具,林正军给她掏了十块钱学费,然后骑着车送她去公社中学。
望着林红英坐着林正军的车子离开,唐晓芙双眸也闪过一丝失落,低声喃喃道:“我也好想考大学啊……”
唐晓芙出生于书香门第,受到父母的熏陶,打小心中就满是对知识的渴求。
她天资聪颖,再加上家庭的熏陶,她从小到大一直学业优异。
其实去年今年,她都参加了高考,分数超过燕京师大的录取分数线,但由于政治审查原因,她这个“敌特子女”,别说大学了,连个大专都不愿意接收,让她心里渐渐绝望了……
林正军骑着自行车一路疾驰,不大会就抵达了青山公社中学。
“你看这个女孩子,长得好像林红英啊!”
“不她是吧,林红英又黑又瘦,头发又黄又稀,跟豆芽菜似的,你瞧瞧这个,脸白嫩嫩胖乎乎的,头发还乌黑浓密的!”
“还有那帆布书包,咱们县根本没卖的,可能是从大城市转学过来的新同学吧!”
“你瞅瞅,她家人还骑着自行车呢,一身的确良,看样子就是干部。”
当看到林红英穿着新衣服,背着崭新的帆布双肩包出现在校门口的时候,同学们根本没认出来。
也难怪同学们认错。
林红英的吃货潜质激发后,短短两周时间,愣生生胖了二十斤,从瓜子脸吃成了大圆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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