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2章


我是十岁的大孩子了,我懂事。

我会考上城里最好的大学,总有一天会和知意成为一类人的。

“……”

这本日记,记事日期起于2004年9月21日,沈氏夫妇一家三口初到农村的那天。

终于2007年10月3日,沈家一家三口离开的那天。

历时三年。

一共有388篇日记。

泛黄的纸张,有点糊的笔墨,写满了陆琛和沈知意的年少往事。

薄楚楚合上笔记本。

脑海里浮现小陆琛日记内容的同时,仿佛掉入了十几年前,那个广袤无垠的大农场,两家亲密无间的邻居,两个两小无猜的玩伴。

他们是青梅竹马。

三婶在陆琛心里有着旁人取代不了的位置。

妾无意,但郎一定有情。

“叩叩叩!”

房门被敲响了几声。

门外陆琛的声音传了进来,“楚楚,睡醒了吗?”

她恍惚抬眸,看向墙上的钟表。距离她进房间,已经过去两个钟头了,她看一个小孩子的日记本,看了两个小时。

薄楚楚站起身,将床褥上的东西重新放回盒子里。

放去柜子中。

关上柜门,她深吸了几口气,才抬起脚往卧室门口走。

她打开门,眼前盖下他的身形阴影。

男人就站在门口,挡了走廊上的光。他低头看她,察觉她神色并不好,“楚楚,哪里不舒服吗?”

薄楚楚抬头。

视线落在男人俊美的脸庞上。

她将他的五官完完全全映入自己的眸中,仔仔细细地看了许久。

小陆琛。

小知意。

看日记的时候,她真的很羡慕三婶。

她羡慕她能在陆琛儿时就参与他的生活,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这辈子忘却不了的一部分。

因为刻骨的在乎。

所以他会在沈知意遭遇危险时,一次又一次舍命相救。

六年前的车祸,他毁容了。

一年前婚礼上的车祸,他被抢救回来,失智了。

薄楚楚望着他,陷入他温柔的眼眸里。

她不禁在想:

是不是他失智后参与过三叔三婶的婚后生活,参加过那场全球直播的盛世婚礼,觉得三婶过得很幸福,所以主动放弃了?

放弃了,于是退而求其次。

选择一个天天跟在他屁股后面,捧着小花跟他告白的人。

沈知意是他的心底朱砂痣。

而她是他为了应付后半生的生活,接纳的一个能够将就过日子的未婚妻。

可即便是这样。

她还是好喜欢他。

就单单站在他面前望着他,被他温柔看着,薄楚楚就挪不开脚,不舍得跟他吵架,不舍得和他闹矛盾,也不舍得离开……

薄楚楚花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回自己平时的声音。

她望着他,开口说:“陆琛我有一件事想问你,你可以毫无保留地坦诚告诉我吗?”

她叫他陆琛。

全名。

不是平日里喊的爱称:琛儿。

陆琛蹙眉,觉得她有种说不上来的不对劲。他顺着她,“嗯,我所知道的,都会全部告诉你。”

“你以前是不是爱过三婶?”

“是。”

他回答得这样干脆利落,是薄楚楚没想到的。

她以为他会犹豫一下,再不济也迟缓一下,找个理由搪塞一下,没曾想他这么大方。

“你现在还喜欢三婶吗?”

“不喜欢。”

“你答应跟我在一起,答应爸爸订婚,是因为追求不到三婶,所以选了我,因为你知道我很喜欢你是不是?”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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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插句话】

【正文结束后就是番外了,番外主要内容包括:1.小知意怀孕生娃、2.楚楚陆医生、3.景州夏夏】

【1和2是放在一起写的,3会独立成故事最后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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