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救心丸
“你怎么找到我的?”林莺时说完就意识到自己问了一句废话,摄政王只是一个虚职,虚职被罢免了,可是宋怀恩作为当朝首辅,手里的实权可是一点都没少。
想要弄清楚一个人的行踪,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毕竟监控全覆盖可不是闹着玩的。
“你想怎么样?”她换了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颤抖不已的肩线泄露了她的慌张无措。
“不想怎么样,只想和夫人白头到老,琴瑟和鸣。”男人一字一顿,尤其是最后几个字,完全是从牙缝里面挤出来的。
林莺时干巴巴地笑了笑:“端公说笑了,一辈子长着呢,何必要苦苦折磨。”两个不相爱的人捆绑在一起,这不是造孽吗?
“我本想过放你一马的,可你自作主张把张丽燕塞给我……”
这话狗听了都摇摇头,她又不是三岁的孩子,宋怀恩从来没想过放过她。
“你这可是错怪好人了,张丽燕跟你情投意合,还怀了你的骨肉,可她现在还要为母守孝,你知道我费了多大的劲才让陛下夺情赐婚吗?”她一副好心当成驴肝肺的样子,看起来委屈极了。
看宋怀恩黑着一张脸,迟迟不说话,林莺时就给自己找台阶:“你口口声声说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你的,可是那天你喝醉了,肯定记不得了,我身为当家主母,当然不忍心咱们宋家的骨肉流落在外。”
“既然夫人如此通情达理,那等张丽燕把孩子生下来,就抱过来养在你名下吧。”男人唇角微勾,闪着明晃晃的恶意。
养孩子?还是养一个来路不明的孩子,林莺时的抗拒直接写在了脸上。
她讨厌小孩子,更讨厌张丽燕的孩子。
“这个没问题,不过我什么性子你也知道,要是养死了,你可别怪我。”
“恕你无罪。”
这个话题说完,两个人似乎都没什么话可说了,静默了好一会。
“你见过陆九昭?”
“嗯嗯,是陆九昭带我入宫。”反正也瞒不住,自己主动交代或许能争取一个坦白从宽。
“他除了带你入宫,还干了什么?”男人用近乎盘问的语气。
林莺时咂咂嘴,品味他话里的深意,有时候答案往往藏在问题里,她低声重复男人刚刚的问题,好看的远山眉挑起犀利弧度:“干了什么?你是想问我俩干没干吧?”
宋怀恩出身卑微,都是跟一些低贱之人混在一起,什么污言秽语也都听过,没想到林莺时说话竟然这么直白露骨。
“你……”
林莺时不以为然地耸了耸肩膀:“还没来得及干。”
还没来得及,就是有这个打算,可时间上不允许。
宋怀恩感觉呼吸都有点困难,他知道林莺时请旨封张丽燕为如夫人,一开始是怒不可遏,可一路上跟踪她,见她像一只小家雀一样欢实,所有不快的情绪都不翼而飞了。
看着气得脸红脖子粗的男人,林莺时来了兴致:“当初你不顾我的意愿,让陛下强行赐婚的时候,就没有想过这一天吗?”
“你说过你不会红杏出墙的,你说你们林府家规森严……”
林莺时不耐烦地打断他的话:“我说着玩的,你不是也承诺过张丽燕一生一世一双人吗,可还是背信弃义了。”
把宋怀恩气了个半死,她心满意足地躺下睡觉。
她整整一个月没睡过踏实觉了,总是担心宋怀恩会追上来,担心遇到黑店,担心遇到山匪。
可宋怀恩出现了,那感觉就不一样了, 他比山匪还匪。
睡醒之后,已经是日上三竿了,她伸了个懒腰,推开窗感受一下市井的繁华。
垂眸刚好看到几辆囚车,林莺时又往外探了探身子,不是几辆,而是一条由囚车组成的长龙,浩浩荡荡地往前涌动。
这种画面林莺时以前只在电视剧里面见过,从百姓呐喊中知道这些人是强盗,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因为朝廷有人庇护,当地的官员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横行霸道了十多年。
两边的百姓早就准备好了,臭鸡蛋,烂菜叶子,往囚车里面砸。
只不过囚车的底盘比较高,那些犯人都长得人高马大,臭鸡蛋和菜叶子根本扔不上去。
她现在就站在二楼的走廊上,这个位置有着得天独厚的优越性。
可是找了半天也没找到什么具有杀伤力的武器,除了房间里的几个实木圆凳,拿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分量,还挺沉。
要是准头好的话,估计能把这些强盗的头砸到肚子里去。
这些囚车都是按照顺序排的,走在最前面的都是首脑,林莺时害怕自己瞄不准,招呼外面守着的慕白过来。
“对了,你脸上的疤痕怎么换位置了?”
她随口问了一句,慕白的腿都吓软了:“夫人,属下中了奇毒,病毒已经入侵五脏六腑,要定期在脸上划拉一道口子,把毒血放出来才行,之前的伤疤已经愈合了,这是前些日子刚划的。”
他也不想终日顶着这么丑的疤痕招摇过市,可这是宋怀恩的命令,生怕林莺时对他见色起意,这是有多不相信夫人的为人。
林莺时的注意力全部集中楼下的囚车,并没有深究慕白的话,只是说了一句:“那你下次在脚底板放血吧。”
“不行,那属下就没法走路了,还怎么当差?”
“你倒是挺忠心耿耿。”
慕白皮笑肉不笑地道:“食君之禄为君分忧,应该的,应该的。”
“快快快,他们过来了,你要瞄准了。”
果然是经过训练的,出手就是不一样,六个圆凳解决了六个土匪。
底下的百姓都拍手称绝,林莺时这才假惺惺地搓搓手:“我这样做是不是给端公大人惹麻烦了?”
慕白一脸无奈,她脸上的笑容要是能收敛着点,说不定会更逼真,他不就是想给宋怀恩惹麻烦?
“不会,这些囚车就是要押送刑场的,今日午时处决。”
“那会不会有劫法场的?”电视剧里都这么演的。
“不会。”附近一带的山匪和强盗已经全被宋怀恩一窝端了。
林莺时一路走过来能这么顺畅,都是他们的人在前面打头阵,要不然夫人早死八百回了。
虽说夫人也乔装打扮了,还贴身了八字胡,可她五官明艳,再说了谁家纨绔子弟出门怀里揣两个硕大的肉包子?是怕饿到自己吗?
“这里距离崖州还有多远?”
“快马加鞭的话也就两天的时间。”
“我要去崖州一趟。”既然都快到了,自然要拜望一下父亲和祖父,顺便也看看白马书院到底是怎么个事。
“我跟你一起。”
“嗯。”林莺时倒没有拒绝,就算拒绝也没用,宋怀恩估计是怕她跑了,才非要跟着的,不过多个人也挺好的,路上有个照应。
最重要的是可以穿日常的裙衫了,平日里出门她都要用裹胸布,裹得都快喘不出气。
马车上的林莺时除了吃就是睡,宋怀恩觉得自己娶回来了一个花瓶,只中看,不中用。
终于在天黑之前,马车停在白马书院的门口。
林莺时刚准备往里走,就看到一对争执的男女,她猜不透两个人是什么关系。
女人的对襟短袄浆洗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短马面裙上的褶子也散了,膝裤上缝了两个大补丁,饿得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贫苦的农妇。
可男人的打扮可跟贫苦不沾边,缎面的直裰,腰间的丝绦上还坠了一块玉石,应该也能值个三五两银子。
“孙郎,你要去哪?”女人的眼睛也不好使了,手里握着一根竹竿,当盲杖使用。
“滚开,我已经写了休妻书,我跟你没关系了。”
宋怀恩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怒发冲冠,他的手臂都能感受到林莺时的火气。
见她气势汹汹地朝着书生走过去,宋怀恩也紧随其后,生怕她吃亏。
林莺时二话不说对着男人的后腰就踹了一脚:“负心汉。”
男人脚下不稳,顺着门口的台阶咕噜噜滚下去,摔得鼻青脸肿,女人跌跌撞撞地走下去,搀扶起男人。
“你是谁,怎么能动手打人呢?”她浑浊的眼球注视着林莺时的方向,勉强能看到绰约的人影。
“他都不要你了,你还替他说话。”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林莺时觉得自己需要速效救心丸,什么东西。
那被打的书生看到如此美艳卓绝的小娘子,眼珠子都不会转了,就那么色眯眯地盯着不该看的位置。
“去,把他的眼珠子挖了。”
慕白一愣,还以为自己产生了幻听,这句话竟然是出自夫人之口,怪不得是夫妻,夫人的行事作风和宋怀恩是愈发相似了。
挖眼剥皮可都是他的看家绝活,出手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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