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9章:她竟然是李骁的邻居
这是一家卖鞋的时装店。
李骁开着拉风的敞篷跑车,徐徐经过店门口时,忽然飞来的那个白色东西,是一只细高跟。
是谁,拿鞋子乱砸人!?
李骁抬手接住这只细高跟时,脚踩刹车,皱眉,正要把鞋子随手丢出去时,却又放弃了这动作。
他认识这只鞋子。
不是这只鞋子,是他哪个红颜穿过的,而是鞋子的品牌。
山楂之恋系列中的,白雪公主。
他家苦心设计、生产出来的女鞋,却被人当街乱丢,这和打李骁的脸,有什么区别!?
“抵制华夏制造!”
“把这些鞋子,都丢掉!”
“山楂之恋,不是被无耻华人,剽窃的西方品牌吗?”
“版权官司还没打赢,这就是华夏制造!”
李骁开门下车,就看到很多人,从时装店内冲了出来,都抱着鞋子,往地上扔。
有男有女。
还有两个女服务生,在焦急的喊叫着,阻挠。
李骁这才看到,门上贴着山楂之恋的到货通知。
原来,这是山楂之恋在扭腰的七号专营店,却遭到了誓死抵制华夏制造的狂徒,攻击。
这种事,李骁管吗?
可以管,也没必要管。
李骁想了想,还是决定,没必要管。
他把鞋子,轻轻放在地上,转身准备上车时,就听背后,又传来砰、哗啦的大响声。
接着,有个女人叫道:“夫人,夫人!你们这是做什么?怎么忍心,对一个老人下手!?”
这些被蛊惑,用实际行动来爱国的狂徒,也触犯了时装店老板的利益。
单价不菲的山楂之恋,可是老板真金白银进来的,现在却被狂徒们抢走,要现场焚毁,能不着急,阻拦?
时装店的老板,是个年约六旬的妇女,满头银发,虽然年近夕阳,相貌却很清秀儒雅,一看就知道,年轻时是个美人儿。
尤其,她浑身散着高级知识分子特有的书卷气息。
人家这书卷气息,可比秦校长的,正点了很多。
女人来阻拦,被人狠狠推出去时,撞在了展柜上。
展柜玻璃破碎,划破了女人的脖子,有鲜血冒了出来。
虽说只是擦伤,看上去却很吓人。
但那些狂徒,却没因此就停止动作,反而趁两个服务生,都慌忙搀扶女人时,趁机冲过去,抡起椅子,开始乱砸。
每个人的骨子深处,都隐藏着大批的暴力因子。
这些因子,一旦被激活,就能让人失去控制,只想把整个世界,都砸烂!!
砰!
哗啦!!
啊——
一个体型比河马,还要更庞大的金发大妈,用椅子狠砸一个展柜,玻璃四溅时,竟然又高高举起来,对被服务生刚搀起来的女人,狠狠砸了下去。
嘴里狂笑:“连我能穿的高跟鞋都没有,这是什么破店,什么破老板?砸,统统砸碎!!”
在服务生的惊叫、银发女人的惊恐注视、河马女人的狂笑声中,眼看椅子就要狠狠落下来,一只脚,却及时飞来。
砰!
李骁抬脚,就把那把椅子踢了出去。
他可以不理睬这些人抵制华夏制造、毁坏他家出的精品,但绝不能眼睁睁,看着老人被狂徒砸伤。
李骁一脚踢飞椅子后,在缩回右脚时,顺势,用鞋底,狠狠在河马女人的左脸上,抽了一鞋底。
一鞋底,就让她嘴角淌血,踉跄后退,砰地,撞在了门上。
河马女遭到重击后,还没反应过来,她的同伴们,却纷纷叫嚷着,扑向了李骁:“打死他!打烂这张可恶的华夏面孔!!”
还别说,这些狂徒脑子不好用,但眼睛却挺好使。
竟然能看出李骁,是华夏人。
当然,哪怕李骁不是华夏人,只是一张东亚面孔,他们也会这样狂吠的。
李骁冷笑。
他刚要抬脚,却又想到了什么。
对付这种脑子有病的,没必要以暴制暴。
李骁只需把特勤证亮出来,他们就得变乖!
谁不知道,美鹰国的特勤,是全宇内最霸道的存在?
锁喉至死、膝顶至死涉嫌犯法的市民,对他们来说,那就是家常便饭。
了不起,事后被辞退,然后再去别的城市,继续披上战袍,为维护社会治安,贡献微薄的力量。
果然,当李骁亮出特勤证后,那些狂吠着扑来的狂徒,立即停步。
大家不怕死!
但却相当在意,谁先死!!
“都滚。”
李骁晃着特勤证,冷声低喝:“我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三,二,一!”
他在数到“二”时,时装店内除了他,银发女人和两个服务生后,就再也没有任何人了。
哦,还有满地的狼藉。
“警官,多谢。”
银发女人挣开服务生的搀扶,尽可能微笑着,对李骁伸出了右手。
“夫人,您没事吧?要不这样,我送你去医院,包扎下。”
李骁和她轻轻握了下手,看着她还在冒血的脖子,关心的问道。
他关心银发女人,可不是因为他是特勤,而是看在,人家卖他家产品,在帮他赚钱的份上。
“没事的,小伤。”
银发女人相当镇定,仔细审视了下李骁,笑:“不过,我想请你送我回家。”
在这边,要是不慎患上急性阑尾炎之类的,没有预约,就算医院医生很得闲,也得等。
除非,去收费昂贵的私立医院。
因此,绝大多数公民,家里都会备有很专业的外伤急救箱,能不去医院,就不去。
不过,李骁却能看出,银发女人不去私人诊所,不是心疼钱。
能争取到山楂之恋专卖权的人,会缺钱吗?
银发女人不去,只能证明,她的伤势,确实不碍事。
对她提出请送回家的要求,李骁想了想,同意了。
还是看在,女人帮他家赚钱的份上,和特勤这个职业,没一毛钱的关系。
由此可见,李骁也不是一个合格的特勤。
可让李骁暗中警惕的是,这位夫人看到他开这么拉风的跑车时,竟然没有露出丝毫的惊讶,好像早就知道,他就该开这么好的车子。
尤其她款款上车后,那神情自若的样子,特像上亲近晚辈的车子,更是让李骁不解。
李骁却没问,不再警惕。
他相信,女人会告诉他原因。
李骁启动车子后,女人说了家庭住址。
李骁眉梢一挑,笑:“没想到,我们还是邻居。”
女人的家庭住址,就在李骁住宅的西边。
假如李骁现在他家后院游泳池内,看向女人家的方向,就是四点钟方向!
那晚,那个举着望远镜看流星雨,却被李骁误以为是狙击步枪瞄准镜,在秦美秘、白小弟面前丢尽老脸的女孩子,就是银发女人的家人。
“确实很巧。”
女人优雅的笑了下,拿出手帕,按在了脖子上。
她说完这句话后,就拿出手机,拨了个号,低声说起了什么。
出于礼貌,李骁不好听人家说什么,目视前方,稍稍加大油门时,眼角余光却能看到,女人不时看他一眼,笑。
她究竟是谁?
在和谁,聊起了我?
带着这两个疑问,李骁驾车从自家门前经过,停在了西边那栋别墅门前。
打电话打了一路的女人,也放下了手机。
李骁刚熄火,就看到一个金发美女,快步从客厅内走了出来。
然后,他就叹了口气。
格雷斯!
这个住在他家西边,那晚害他出大丑的金发美女,正是他在国际特勤总部的同事、谢拉特总长的秘书。
怪不得银发女人,对他这态度呢。
看来,格雷斯早就把单位来了位大帅哥的事,告诉了她。
“姨妈!您真不要紧吗?”
格雷斯小跑着着,跑到车前,来不及和李骁寒暄什么,满脸关心的看向了她姨妈。
“我都说过,没事的。”
她姨妈微笑着摇头,开门下车:“看,就这点小伤。”
看到姨妈的擦伤,不再流血后,格雷斯才松了口气,看向李骁,伸出手:“李组,感谢你帮我姨妈。欢迎,你来我家做客。”
“凑巧遇到。”
李骁抬手时,格雷斯姨妈忽然说:“格雷斯,都是自家人,没必要这样客气的。”
自家人?
李骁愣了下。
他和格雷斯,只是同事,距离自家人的关系,还远着呢。
尽管,格雷斯第一次见到他时,就有了好感,还帮他摆了周文辉一道。
“李骁,不用怀疑我说的话。我说,你和格雷斯是自家人,就肯定是自家人。”
格雷斯姨妈笑着,转身:“来,回家说。”
李骁更是满头雾水,看向格雷斯。
格雷斯却冲他,眨了下左眼,很有味。
遇到这件事,李骁当然没心思,再去某学校,去找苏菲了,只能来到了格雷斯家。
等格雷斯帮姨妈处理了下伤口,又帮李骁泡了杯茶后,才坐在了他对面沙发上,眼也不眨的看着他。
虽说李骁身边美女如云,但还是受不了,被格雷斯那双含情脉脉的眼睛,长时间的盯着,心里有些发毛,连忙端起了茶杯。
咔,咔咔。
终于,这种说不出的尴尬气氛,随着格雷斯的姨妈,从卧室内走出来的脚步声,消失。
李骁放下了茶杯。
格雷斯姨妈走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相框。
她把相框,放在了李骁面前,笑:“上面,有你认识的人吗?”
照片上,有一男一女,还有个几岁的小女孩。
一家三口。
母女俩是白人。
但男人,却是华夏人。
李骁怔怔看着照片上的华夏男人,半晌后,才抬头:“这个人,是我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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