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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六八章 暗下杀手


  “他自燃了?”

  诺奴看着域界外面的脚趾头,面颊浮起一线浅浅的笑。

  笑靥如花的她,看起来就像九天下凡的仙女。

  阿依达没有理睬诺奴,而是把头侧向了我。

  “苗夫,是你烧的吗?”

  对我,阿依达一直都是信赖的。

  不管我干什么,她从来都不怀疑我的能力。

  我对她点了点头,算是回答了她的问话。

  我之所以赖得说话,并不是我这个人对她一点都不好,而是不想引起诺奴婆婆妈妈说这说那心烦,——这架机器喜欢吃醋。

  虽然阿依达长得没有诺奴漂亮,但若是叫我在她们两个挑选一个做老婆,我会毫无疑问挑选阿依达,因为她懂得男人的心,知道如何关心男人体贴男人,而诺奴在这些方面,欠缺不是一点两点,简直就是一塌糊涂。说实话,我并不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只喜欢和阿依达单独相处,因为她随和,又懂得生活。

  由于永恒之焰采用隐藏攻击,故而诺奴并不知道我正在用永恒之焰焚烧石头人。

  烧跨的石头砸到域界之上,发出雨敲屋瓦一般的声音。

  “有没有把握在它踩到域界之前烧毁它?”

  “我想应该没有问题。”

  “诺奴,你别怪苗夫了,其实他早就把永恒之焰以隐藏的方式打进了石头人的大脚板上,只是他没有告诉你而已。”

  自知理亏的诺奴没有接话。

  这个时候的她接话,相当于伸头接血,因为她一接话,我就会拿话洗刷她。

  她是个聪明人,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接阿依达的话。

  阿依达也知道她此刻的心理,于是也就不说了,只顾看烧红的石头从天上掉落下来。

  数息功夫,一路踩下来的大脚板,便只剩下了脚踝上面的部分,脚板、脚背和脚趾头,都被我的永恒之焰烧掉了。

  但它踩下来的速度并不有减缓。

  速度依旧,不过破毁损却加快了。

  从脚踝开始,一路往上,先是踝关节,其后小腿,膝关节,大腿……当永恒之焰烧至膝关节的时候,它踩蹋下来的力度,已然大不如前了,而永恒之焰燃烧的速度,却在这时加快了不少。

  由于永恒之焰已经融入我的思想,所以我想什么,它就烧什么,再不自作主张,更不敢任意胡作非为。就像我身体的某一个部位,它只听我的,其他任何人也别想支配它。

  它,永远只为我一个人服务。

  这是我的专属权力,没有人可以从我手里夺走他。

  我也不容许人夺走它,因为——它已经构成我身体的一部分,想夺走它,得先把我干掉。

  能干掉我的人多,但干掉我的人,未必能驾驭得了它。

  自从我发现它到现在,我与它虽然在一定意义上融合了,但我的意念仍然没有与它的意念达到高度的契合,所以有时它并不怎么听我的指挥,甚至于蜷缩在那个湖泊上空不理睬我。

  看着满天蹦落的石块,我对诺奴满脸不屑。

  她,只懂得要求别人怎么对待她,她却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善待别人。从这个角度来说,她纯粹就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当然,作为一架机器来说,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他人,宽恕他人,容纳他人,已经很不错了。这也是我不大喜欢跟她计较的原因。

  有时我想,最好离她远点,所谓眼不见心不烦,但自从老唐点了头,她就像跟屁虫一样跟着我了。

  跟着就跟着吧,人家那么漂亮个大美女,除了有时烦了点,其他时间两个字——养眼。

  说话听起来不舒服但看起来舒眼,就够了。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也不能够要求得太高,有些事,也要学会降低一个位置来看,不能总用自己的眼光来衡量某个事物的好坏,有时还得考虑一下对方的感受。

  诺奴这个机器女人其实仔细想来也没什么不好,就是脾气犟了点,原则性强了点,其他的都可以。看人,不能只看一个方面,还得学会综合起来看。

  这个时候,永恒之焰已经烧去那腿的三分之二。

  不知是石头人没有知觉还是他本身就没有察觉,整个腿烧去了三分之二都不知道,真是个奇葩的怪胎。

  看来,血蝙蝠赋予他灵性的时候,并没有把人类的感觉传导给他,不然不可能连自己的腿被烧去了大半都不知道。

  一个没有感觉的石头人。

  一个没有意识的石头人。

  一个该死的石头人。

  当我意识到这些的时候,得到我意念的永恒之焰燃烧得更快更欢了。

  别说是石头,就是加持了某种神秘力量的钢铁,也经不住永恒之焰的燃烧。

  永恒之焰,毁灭之焰。

  其实石头人没有感觉也好,因为当永恒之焰在他体内肆意舔食他肌体的时候,他不会感到有任何的痛苦,否则,那种难以言说的痛,就会撕裂他的感觉。

  尽管石头人被烧去了一条腿,但他的重心并没有因此失去,他依然高高地耸立在原地,由一只独腿支撑着高大若山的躯体,只是看上去已经没有先前协调了。

  血蝙蝠,是个思想缜密的强大存在。

  虽然他受了不轻的伤,但在他潜入深深的湖底去疗伤前,却能不动声色的把自己藏在眼眶中的石像放出来,加持了力量之后用来对付我们。单凭这一点,就可以看出血蝙蝠不简单。

  如果我猜测不错,我们击倒或是毁灭石头人的时间,应该就是血蝙蝠疗好伤的时间。

  这种精确地掌控时间的手段,原本就是逆天的能力。

  血蝙蝠,拥有逆天的能力。

  只是我有一点没有想通,为何地狱公寓强大的七大特使,也没有发现隐藏在天都湖底的血蝙蝠?是他们有意为之,还是他们想利用他来考验一下我的能力?

  这个地狱公寓的人与物,真不可用常理度之。

  远的不说,就拿眼前这个诺奴来说,也有种让人看不透的感觉。

  直到目前为止,我只知道她是个机器女人,至于她拥有怎样的手段与能量,她不说,我也不能问,但从她上次施展的手段来看,她本身就是个极其强悍的存在,其能量与能力,应该不亚于地狱公寓的七大特使。

  但她在地狱公寓,身份却就仅仅是个陪侍——专门陪地狱公寓新进的成员熟悉环境的专职人员。一个普通的陪侍都如此厉害,像老唐等七大特使,就不知道他们拥有怎样逆天的手段了,也许,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轻而易举的取走我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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